现在,一提到汉族的平等权利,只要汉族一提权利,就会被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打上“大汉族主义”的帽子,汉族一提平等的生育、就业、就学等权利,就认为是“大汉族主义”的表现,那么,“大汉族主义”到底是什么?在哪里?
第一:历史上“大汉族主义”是否存在?
中国古代有没有“大汉族主义”? 自秦汉统一中国,汉民族的正式形成则为两千两百多年。在这此历史期间,约有百分之三十五的岁月是非汉族对中国全境或部份实行民族统治。汉民族,尤其是汉族普通民众遭受着民族、阶级的双重压迫自不待言,那么另外约百分之六十五的岁月又如何呢?
汉族的中原王朝对境内外少 数 民族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大致可分三个时期去考察。一是中原王朝弱势期,二是局势相对稳定期,三是中原王朝强势期。
中原王朝弱势期在中国历史上占相当比重,汉初、晚唐、两宋、明末均属此类。弱势期的中原王朝对咄咄逼人的塞外游牧民族大都采取割地、赔款、和亲等方法以取苟安。两宋最为典型,而晚明却较另类。由于明季有宋亡之鉴,士大夫阶级中主战派成为主流,再加上毅宗刚强的个性,使弱势的晚明仍对强敌采取抵抗态度。但无论如何,弱势的中原王朝,亦即弱势的汉民族与“大汉族 主义”根本沾不上边。中原王朝为支付巨额的赔款、岁币必然向汉族民众征收更繁重的税赋。正是“桑柘废来犹纳税,田园荒尽尚征苗”。从而大大加重了汉族人民的负担。
局势相对稳定时期,两汉的大部、中唐、中明均可属之。这个时期的中原王朝虽不至割地赔款但大多也以柔性方式取得安宁。主要作法有和亲及进贡回赏、开边马市。把公主或以宫女冒充公主嫁给番王,构建姻亲关系以消弥或减轻、延缓游牧民族的入寇。进贡回赏亦以此为目的。让少 数 民族的酋长带少量土特产进京纳贡,然后回以重赏。这样一方面 可以满足中原王朝的虚荣心,也可使强悍的少 数 民族酋长从中获取物质利益,使并无入主中原大志,只以攫取财富为欲的酋长们乐乎其中。为了让更多的游牧民族中的一般民众获得所缺的生活用品,中原王朝在边境地区开办一些榷场马市。此举也使汉地得到所需的马匹、井盐之类。进贡回赏的花费终究还是会转嫁到汉族人民的头上,尽管它不及赔款岁币那样沉重。安史之乱平定后,中唐局势相对稳定。而曾助唐平定安史之乱获大掠京都作酬劳的回纥,在肆意欺侮、压榨唐王朝几十年后终究因内乱和黠戛斯十万精骑的攻击而崩溃。当回纥部众解体衰微之时,唐王朝不但没有落井下石趁火打劫,反而以德报怨伸以援手。回纥散众分几支逃亡迁徙。奔西域的一支便成为当今维吾尔族之先民。南下唐境的两支得到唐王朝的善待。一支唐安置他们在振武、天德一带。给米二万五千石,绢三千匹。另一支迁居河西甘州一带。唐送其绢一万匹。由此可见唐汉民族的宽厚淳良,哪有“大汉族 主义”的行事迹象?
中原王朝的强势期当数又如何呢?检视史册可知,这个强势期相当短暂。散布在两汉、盛唐、明初的强势期相加也只占中国信史的十分之一左右。其所谓强势,是中原王朝对 寇边的游牧民族出击并能取胜。这似乎有点“大汉族 主义”的嫌疑,颇须探讨之。首先应弄清的是中原王朝的出击是什么性质?中外历史上民族、部族、国家的出击构成了人类历史的重要部份。从亚历山大东征到十字军东征直至**德国的东征,从大流士的西征到成吉思汉的西征直至大和武士的西征,都是以侵略征服的形态出现。中国历史上历次中原王朝对塞外游牧民族的出击则截然不同,它不是以侵略征服为动力,而是自卫反 击。是在以岁币和亲等方式都不能获得安宁后不得不采取的军事行动。即所谓“苟能制侵凌,岂在多杀伤”。两汉击破匈奴、盛唐打败突厥的由来与经过都为稍懂中国古代史的人们所熟知。明初亦是如此。朱元璋恢复华夏后对退往漠北的残元势力并不穷追。朱棣经“靖难之役”即位后亦无伐北之心。他致书元主说“相与和好,朕主中国,可汗主朔漠,彼此永远相安无事,岂不美哉?”不料元主竟将明使斩杀,朱棣大怒之余,忆及两宋惨祸。 深知塞外游牧者终为华夏大患。委曲不能求,长痛不如短痛。遂在国家初定百废待兴之时毅然举兵北击。十四年之中,朱棣五次率兵亲征漠北。最终病逝征途。确实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有明之初造就了近半个世纪的北疆安宁。由此可知,无论两汉袭匈奴盛唐破突厥、明初击残元都是正义的自卫反击战争。与“大汉族主义”无缘。
对于境内的少数民族中原王朝又如何对待呢?无论是两汉时期内附的匈奴,还是盛唐内附的东突厥,中原王朝都善待之。划出地域给其生息,并提供各种生产、生活用品。如匈奴战败后分南、北两部。南匈奴内附。汉王朝让他们定居五原、云中一带。汉和帝时有人口二十几万。汉王朝每年给他们一亿九十万钱,保障他们的生活。如此厚待,连南单于都由衷地说:“生长汉地,开口仰食,惭无报效之义”。初唐灭东突厥后,得降众十多万。如何安置这些昔日烧杀掳掠的人群,唐庙堂之上展开了一场辩论。有一种主张是使回漠 北。因“留之中国,有损无益”,“他日将成心腹之患”。另一种看法是,驱回原处,于情理有悖。而孔子有言:有教无类,如善待归降之众,晓以教化经年,则可变唐民,何患 之有?故亦宜徙于中国边境各州。游牧农耕任其所愿。唐太宗采纳了后一种意见。而且,唐太宗还给众酋长封以从都督到将军、中郎将等官爵俸禄。允许入主长安的就有一万多家。如此仁爱宽厚地对待战败了的少 数 民族,与历史上各游牧民族入寇得势后对汉人的血 腥屠杀、疯狂掳掠真有天渊之别!这哪有丝毫“大汉族 主义”的影子?
由历史可以知道,汉族正式形成后两千几百年的历史中,汉族民众从来没有拥有过象金国猛安、谋克户的女真全民统治权、元蒙四等人制的蒙古全民统治权,和满清八旗的满洲全民统治权。中原汉王朝奉行的是以怀柔驭蛮荒的国策,并无以大汉族去强行压服少数民族。更与满清入关后“留头不留发”企图以血腥手段同化汉族的政策有天壤之别。
因此,历史上“大汉族主义”是从不存在的。
第二:现在中国“大汉族主义”是托辞吗?
大汉族 主义,是指在民族关系中,强调汉民族的素质、地位优越于其他民族,进而谋求汉民族对于其他民族的特权乃至统治权。显然,它同时具备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用以实现汉民族踞于其他民族之上的法律法令政策;二是支撑这些法律法令政策的观点理论和现实表象。前者可视为“大汉族主义”的硬件,后者可视为软件。
上面对历史上所谓的“大汉族主义”进行了分析,说明中国古代是没有“大汉族主义”的。那么,现在中国是否真有“大汉族主义”存在?答案两样是是否定的。
综观中国的民族政策,几乎所有法律法规都是优待少数民族的,而只有汉族被排除在优待政策之外。大致一查,主要有:
一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哪怕是汉族人占多数,也要搞少数民族自治。既然创造了一个上位民族概念“中华民族”,包括了56个民族,又何来民族自治?既然自治,为何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人也是少数民族,汉族为何在区内不能自治?有人说,现在政权是汉族的,可是政权领导层中也有少数民族,既然少数民族都是“中华民族”,中国都是中华民族的,何来民族自治区?
二是少数民族可以享受优待的生育、就学、就业、升迁等机会和权利。现行的民族政策,汉族必须处在最底层。(历史上,在蒙元,汉人、南人处在最底层;满清,汉人处在奴才的地位)。在中国,汉人的生育得到限制,作为人的基本权益,汉人不如其他民族的人。对犯罪者,汉族的罪犯必须得到最严厉的惩处,而少数民族的就可以从轻发落,甚至杀了汉人可以不用偿命。(在蒙元,蒙古人杀了汉人只需缴几头牛的罚款就可了事)。汉人不能携带凶器,而少数民族则可以。(在蒙元,汉人4户人家合用一把菜刀)。在少数民族地区,汉人必须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在汉人地区,汉人还是必须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但汉族人的生活习俗却没有必要得到尊重。汉族人必须火葬,少数民族可以随便。(在满清,汉人必须穿族衣服,剃满族族发式,不然就砍头。以致现在汉族连民族服装都没有)。
三是人为分化汉族,把“大汉族 主义”作为借口永远强 奸汉族人民。不平等的民族政策,导致了很多汉人想方设法成为少数民族。这个政策,最大的作用,就是强化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的差异性,让各民族在500年后还是无法融合。这个政策,对政府要建立一个伟大的中华民族的“雄心”,是最大的障碍。再看汉族自虐,看遍世界各国,没有哪个民族象汉族人这样,会顿足垂胸地竭力证明历史上他们的祖先被屠杀是多么地合理、多么地应该。杀人凶手是多么地伟大、多么地代表了先进的潮流。也没有哪个民族象汉族这样,堂而皇之地宣扬投降、宣扬背叛、宣扬和人类普遍的礼仪廉耻相背离的哲学。看遍世界各国,没有哪个民族象汉族人这样,在作为民族精英的知识分子群体中,充满了浮躁的实用主义,毫无思想的深度,毫无理性的思考。当今社会的学术腐败,危害之大,涉及面之广,令人惊愕,这难道是偶然的?
四是“大汉族 主义”成为永远奴役汉族人民的一个禁区。对汉族的不平等的民族政策,把汉族争取平等的权利诉求解读为“大汉族主义”,刻意弱化汉族的民族意识,人为造成汉族分裂,使汉民族成为世界上最没有民族特性的民族,没有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向心力。汉族的这种思维特点决定了,这样的民族不会奋发图强,它只会沉醉在自我解脱和被人奴役中,它只会自我把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化。每隔一定的时期,这个民族一定会遇到危机,就会被五胡屠杀、被辽人屠杀、被金人屠杀、被蒙古人屠杀、被满 族人屠杀、被八国联军屠杀、被日本人屠杀。以后还会被谁屠杀?汉族是一个意淫的民族,自己被人杀得屁滚尿流、血流成河,几千万人头落地,在世界各民族的被屠杀史上,居于遥遥领先的地位,还恬不知耻地叫喊什么不要犯“大汉族主义”。试问,一千年以来,有过“大汉族 主义”吗?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它给谁造成了危害?撒泡尿照照自己,命都保不住,有能力去搞什么主义吗?
第三:对 “大汉族主义” 所谓的种种表现之质疑
批评“大汉族 主义”者认为,“大汉族 主义”有如下表现:不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少数民族,不信任甚至歧视少数民族,不尊重他们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忽视民族差别、民族特点和民族问题的长期存在;看不到少数民族的长处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注意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不尊重他们的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漠视少数民族的困难和疾苦;不注意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等等。
事实是,汉族不能享受生育、就学、就业等方面与少 数 民族平等的机会和权利。汉族争取与少数民族平等的生育、就学、就业机会和权利就是“大汉族主义”,如此一来,汉族只有永远“做二等公民”,排除在法律的平等之外,才不是“大汉族主义”。有人说,现在少部分汉人在宣传汉服,这是“大汉族 主义”的表现。对此,就更不可思议了!在中国,哪一个少数民族没有权利穿自己民族服装?为何汉族人找回自己因为非正常因素丢了的传统文化包括汉服就是大汉族 主义?汉族难道没有恢复和继承自己民族文化的权利吗?汉族因为有人说了几声汉文化和汉民族就要被斥为“大汉族 主义”,那么在某些人的意识深处,汉族还应不应存在呢?
中国是五十六个民族的,但也是汉族的,汉族有权力保护自己的传统,同时从来也没有忘记保护兄弟民族的文化传统。兄弟民族担心汉民族的排外是有理由的,因为相对兄弟民族,汉族太强大了,但是强大是罪过吗?因为强大就要阉割自己取信于人吗?汉文化的传统就是主张仁爱的,在中国的土地上,连一些因为入侵才加入中华民族的民族,汉族也是宽而对之,从没有主张报复,倒是优惠也没有少一点,这样一个心胸的民族,人们还要因为他的大而要夺取他恢复自己传统的权力吗?难道汉民族没有自己的感情和认同吗?如果汉族没有了,那么五千年的文化又有多少呢?
第四:历史上的少数民族沙文主义
回朔历史,可知历史上不仅没有“大汉族 主义”,反而某大少数民族主义最为昌行。古代最典型的“大某民族主义”出现在十三世纪的元蒙帝国。它把人分为四等。蒙古人第一等,色目人第二等,汉人第三等,南人(南方汉人)第四等。元蒙帝国法律规定“国家官制,率以国人居班首部”。“国人”即为蒙古族人,从而确定了蒙古族的民族统治地位。在司法制度上,规定“蒙古人员殴打汉儿,不得还报”。蒙古人打死汉人、南人只付“烧埋银”(埋葬费)了事。对汉人、南人实行严厉的全面管制。不准汉人南人制造、收藏、持有武器。不准打猎,不准集会,不准练武,甚至不准夜行点灯等等。政府“括马”(即征用民间马匹),蒙古人不取,色目人取其三分之二,汉人南人全取。通观中外历史,元蒙帝国所创大蒙古族主义居古往今来之首。
第五:“大汉族主义”——对种种概念偷换的批判
对于“大汉族主义”,主要有两种概念位移和偷换,对此,一些所谓的“历史、民族、文学精英们”最喜爱,把汉族同胞玩得眼花乱坠。
一是把汉族的人数众多当成“大汉族 主义”。有些人认为汉族人数众多,想当然地认为大汉族 主义存在。其实,人数众多只是一种自然属性,大汉族 主义是一种社会属性和状态,把自然属性当然地等同于社会属性,是一种常见的错误。试问,一个高个子必然就会对一个矮个子运粗吗,一个高个子双自己矮的人就有侵犯意图和行为吗?如果是这样,那就应该把汉族人口减少到1000人左右,比中国的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还要少,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大汉族 主义。
二是认为历史上汉族比较强盛,汉族建立过强大的国家,有“大汉族 主义”存在。对此,前文已分析过,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大汉族主义”,反倒存在一些臭名昭著的某大少数民族主义。
三是把极少部分汉族人不当的言行上纲上线为“大汉族主义”,以一概全。有人说,一些汉人不尊重少数民族,不平等对待少数民族,不尊重少当选民族的习惯等。而事实上,这只是片面现象,一些少数民族极不尊重汉族、不尊重汉族人民的习惯之现象有时比这更为严重。况且,部分人存在并不表明“大汉族 主义”就存在广大汉族人当中,如果依此推断,那一个少数民族部分人不尊重汉族人,不平等对待汉族人,是否也应划为“某大少数民族主义”呢?在新疆,东突组织十分猖狂,如依此理,是否应认为存在“大维族主义”呢?
由此可见,“大汉族主义”在历史上、现实上并不存在,而是一种作为随时打和奴化汉族的借口,是一种意志强加,是对汉族同胞的强奸,是对汉族同胞的侮辱,是一种莫须有的罪名。
[ 本帖最后由 langhao0001 于 2008-3-27 10:4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