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人物或事件,不能由对立面的一方去评价另一方,这是最简单不过的真理,然而,就这还有人弄不明白。比如张三同李四打架,你让张三评价李四。或让李四评价张三。张说张有理,李说李有理。因为他们是站在各自的立场指责对方的,他们往往掩盖对己不利的事实,夸大对自己有利的事实,所以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不可能客观公正。
所以评价毛泽东是与非,在评价之前,敢不敢亮一亮自己的身份;是资产阶级还是无产阶级?是既得利益者还是弱势群体?只有把身份亮明了,才会清楚你评价毛的动机。
解放后,中共坐了天下,为巩固新生政权,开展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如果现在把地主分子及其子女召集起来,让他们评价土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不会说自己的父兄剥削农民多少代,多么残酷,推翻他们,打倒他们是完全正确的。他们只有反对、仇恨共产党和党的干部,一有机会就翻案,过去曾组织过还乡团,当政治气侯适宜时就搞翻案,四川大邑县大地主刘文彩的后代,不是已经翻案了吗?如果把当年的反革命分子和阶级异己分子召集起来,让他们评价这些运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不会唱赞歌,只会仇恨和诅咒。所以土改、镇反在中国历史上是好是坏,有无进步意义,不能由对立面的一方来评判。因为对立面的一方对另一方,只有仇恨心理,报复心理和整倒对方的动机,让对立面的一方去评判、处理另一方,只有往死里整,只有报复,只有极端,而不可能客观公正。
再如:我们现在监狱里关了好多犯人,如果把犯人召集起来,在不施加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让他们讲话,绝大多数人都是控诉我们的“不公”和“暴行”,直呼“冤枉”。对他们所犯的罪行避重就轻,恐怕不会有一个人说我犯了重罪,却判了轻型,感恩戴德,三呼万岁。
毛泽东的18条"特色"语录如是对立一方写的,它的可信度还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