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榜 短消息 big5 繁体中文 找回方式 手机版 广 广告招商 主页 VIP 手机版 VIP 界面风格 ? 帮助 我的 搜索 申请VIP
客服
辩论主题

要不要这样的未婚对象?

虽然对方未婚,但与前女(男)友同居很久,你能接受这样的未婚男(女)士吗?遇到一个女友,法律意义上的未婚,但都有与前男友1年以上的同居史。做为一个真正的未婚人士,我又无法接受他们这种事实婚姻(前婚姻法)。换成你们,能接受吗?他们还能算未婚吗?

正方观点

现在同居的多的去了 一味的追求未婚好男人 这个世界太难了 `````

反方观点

不要算你认识他之前的帐,那时候没有你;不接受可以不选择。

支持正方 支持反方

最新战况

正方 2 个辩手
 

940121 票

反方 2 个辩手
 

531006 票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6-21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