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nnie 2013-4-26 19:03
支持楼主~
楼主这种回帖,就好像足球论坛讨论球员,下面贴一些数据;或是天涯讨论明星,下面贴一些演员作品。总之放在哪儿也不可能算违规。还能提升到剽窃的高度,真是无语了。
2006789 2013-4-26 20:09
[quote]你的投诉不受理!BT区的投诉由我处理。你自己说的
引用:
复制的文字是去除了一些乱码和外链,然后发表回复
。 复制就是复制不用强辩了什么,你引用了网文为什么不说明不加上你自己的观点直接就发表? 马甲真多。注册辛苦了。还说是5年的会员啊,。 [/quote]
注册这个账号,目的是来这里投诉,就是因为五年来这个唯一的ID伴随着我,才很珍惜!
“马甲真多”?作为版主,您就这样武断地下结论吗?请您说话能否客观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