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amjangx 2012-11-20 15:34
[b][color=Red]【向来情深,奈何缘浅——《云水谣》观后感】
作者:xj3721[/color][/b]
[color=Blue] 第二遍看《云水谣》了,依然被其中唯美的画面和单纯的执着感动到流泪。
这一切验证的仿佛是简贞所言的「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这样
的一个故事,岂有简单的谁对谁错?
只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
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王碧云
有时我总在想,爱情到底是什么?它真的存在吗?它只是简单的形貌上的互
相吸引还是真的存在灵魂上的契合?是怎样深厚的情感能支撑一个女子独自走过
几十年?
风筝的一生只为一根线而执着冒险,王碧云就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在乱世
浮沉。苦等了那么多年,从蛾眉青黛等到华发渐生,身边一直有追逐的清尘,拂
不去,不动心,尽心尽力服侍好名义上的婆婆……又是一个痴心的坚贞女子,在
古代是要被立贞洁牌坊的。可是她真的就做对了吗?她为他奉献出了最美好的一
切可最后得到了什么?他不清不楚地消磨她的青春却与别人娶妻生子?在她千辛
万苦打听到消息时却是已死的噩耗?到头来她究竟得到了什么?他全部的真心的
爱?爱又能怎样呢?就算他怀里抱着另一个女子心里想着的是她又能怎样呢?爱
能补偿她这些年所受的一切苦难?爱能挽回她随水而逝的青葱岁月?可知没有云
的天空,还是天空,可是没有天空的云已经不是云了……这样的结局对一个苦等
的女人来说真的太残忍。
这世上所有的爱都是荒诞可笑的,因为任何人所付出的爱都赋予了一个不值
得的人,就算这个人是魅力十足痴心却对的陈秋水,他依然是不值得王碧云所付
出的爱,就像温顺可人的王碧云也不值得同样等了她几十年的薛子路一样。若这
桩悲剧没有以死来句读,王碧云和陈秋水的结局不过就是张爱玲《半生缘》里的
曼桢与世钧,除了一句无限凄凉的「我们回不去了」还能有什么对白?难道要他
抛妻弃子再续前缘?这不是她的做法,亦不是他的。唯有心里想着「他还是爱我
的」也便有了一丝凄凉的满足。
是冬天蹉跎了繁花,是夏日蹉跎了冰河,是离别蹉跎了人生,是你和时间中
的哪一个蹉跎了这份心呢?
——陈秋水
温文儒雅,知书达理,浪漫深情,救亡图存,胸怀天下……这样的一个陈秋
水绝对不是导演想要批判的对象,可是,难道他就是一个可歌可泣的对象?他深
爱着王碧云,为了她,也苦等了好几年,但这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同时王碧云也
在为他坚守,甚至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她付出的更多。然而,为什么他就不能像
她一样坚定地等下去呢?导演为他找借口说是他以为她死了。可是他凭什么这样
以为?她都不放弃任何一丝机会寻找他的下落,在别人一次次残忍地提出他已死
的可能性的时候一口否决,他凭什么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认为她死了!是因为王金
娣吗?他不忍王金娣为他苦等?那王碧云呢?我猜,他在动摇时肯定在自己的潜
意识里说:「也许碧云接受了别人已经结婚了,她父母不会允许她再等下去。」
其实他已经在怀疑他们的爱情了,然后,作为一个和别的男人一样的正常男人,
他心安理得地和另一个女人结婚。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觉得他有错,甚至潜意识
里也在帮他找借口,但是到了他结婚的那一晚,那一句话,我为陈秋水的一切辩
护瞬间崩塌,把潜意识里作为女主角的自己击败得奄奄一息……他说:「母亲,
今天您终于有儿媳妇了。」我听后忽觉很可笑。
你把王碧云当什么了?今天才有儿媳妇,你是戴着和谁的戒指和谁结的婚?
还真的把王金娣当作王碧云了吗?真可笑,可气的是连带着苦寻你消息的王
碧云一起成了笑柄,她这么多年的守候就换来了一个笑话,笑中带泪、滴血。
如果不确定能否有等她一辈子的决心,就不要让她守,这样,在两个王碧云
中,你起码可以给得起一个人完整的幸福。
彼时沉迷,要是你有过,不需要人解释,要是没有过,没办法解释。
——王金娣
她是整部影片中唯一实现了自己愿望的人。只有她如愿以偿地和心爱的人在
一起,尽管也许,他爱的只是她的名字而已。但这又怎样呢,他已经是她的了,
她也是他的。相比拥有了他精神上的爱的王碧云,谁说只拥有了陈秋水一副肉体
躯壳的王金娣就一定是输了?谁敢担保在男人的心里,已经给他生儿育女的妻子
的分量抵不过年少时的懵懂初恋?毕竟岁月不是童话,经历才是人生。陈秋水也
不是像王碧云那样的只认死理的主,不然从一开始就不会理会金娣的热情。
很多人说王金娣是个心机深沉的女人。我不知道。要是在以前,十几岁的那
个年纪,我绝对会不惜任何恶毒的字眼来攻击王金娣。从小时候第一次看《美人
鱼》的故事开始就痛恨所有插足的小三,包括一切实行了小三的功能的邻国公主
之类的角色。但没有了她们,完美的爱情故事也不会被人铭记,正是因为总是得
不到想要的,白玫瑰才会永远是那「床前明月光」,红玫瑰也将永远是心口那一
触即痛的朱砂痣。
甚至,我被这个「小三」王金娣感动了。在结婚的那晚,她给「在天上的王
碧云」敬酒说:「姐姐,他一直在等你,是我不让他等了。」我的眼泪就毫无预
兆地掉了下来,两次都如此。不管她是有心机还是装懂事,我还是被这个人物感
动了,她也付出了不是么,虽然在别人一直付出没有回报的衬托下唯一得到了回
报的她有些遭嫉,可是难道她不值得这份回报吗?《倾城之恋》里谁又拉起胡琴
依依呀呀唱着,都只是一群自私的男女。
喜欢一个人只需要一分钟,迷恋一个人需要一小时,爱上一个人需要一天,
而忘记一个人则需要一辈子。
——薛子路
薛子路在我看来是整个故事里最悲剧的人物。同样是等待,同样是守候,其
他三人起码得到了对方的爱或者人,而他却没有等到任何回应。
看上去憨憨傻傻,没有陈秋水的潇洒帅气,却有着陈所没有的执着,或者说
是坚持到底的勇气,可是他爱上了同类人——王碧云。连原先不待见他的王父都
开始劝他放弃时,他说:「只要她还在等陈秋水我就还有机会,因为她在等一个
永远也等不到的人。」他望着碧云远去的背影,眼底依旧是抹,浓得散不开的迷
雾,一如当年懊恼地说着「我醒不了了!」
傻子,看清楚了她,怎么就看不清自己呢?王碧云也是你永远也等不到的人
啊!好不容易替碧云打听到了陈秋水的死讯,这么多年的等待像暗无天日的黑洞
渗入了一丝光亮,却偏偏在此时,充满无限希望的生命戛然而止……
如果薛子路没有死去,故事会发生怎样的改变呢?碧云会整理好心情接受他
吗?或许不应该说是接受他,而是补偿他了。像陈秋水一样,爱一个人,一起生
活的是另一个人,毕竟她已不再年轻,而这些年也是他在替秋水守候着她啊!那
子路呢?他会接受这种相当于怜悯性质的补偿吗?一切都未可知,如果所有的如
果都成真,那么也就不会有这样的一个故事了。不过也正是因为有这么多如果,
才会让故事充满无限可能。
冥冥之中,命运之轮早已按既定的轨迹开始缓缓转动,没有人知道它会带我
们去向何方。下一秒,会有怎样的际遇?永远未可知。这就是人生。对未来一无
所知,亦尝不是好事,如果早知道了结局,还会有多少人敢去赴那茫茫的前路?
回到电影的最初,阳光、和风、微醺的歌声……如果早知道所有的美好都是
为你准备在这样的一个午后,我想,我依然会欣然微笑。
转身,一缕冷香远,逝雪深,笑意浅。来世渡我,可愿?[/color]
ssamjangx 2012-11-20 15:39
[color=Red][b]【不要让爱情留到枯萎】
作者:lw6719[/b][/color]
[color=Blue]今天读了弄墨8666写的《一个人的生活》,脑子里长时间显现着那幅,
昏黄灯光下狐独的身影的画面,久久不能平静。《一个人的生活》看过之后是淡
淡的哀伤,仿佛看到两个纯洁如春水一般的恋人,因为秋天临近的萧瑟,让人惋
惜地松开了彼此曾经紧握的双手,不知道当双方多年以后无意间,打开这段尘封
的记忆的时候,是否可以对当年的轻易放弃而释怀。
眼中流淌过那一幕一幕画面,我仿佛看到了那段发生的两个年轻人之间的故
事,惋惜得让人心痛的故事。于是忍不住有些话要说给今天的男孩听,不是让你
后悔,而是让你今后更加懂得珍惜,知道如何去爱。
亲爱的男孩,彼此相爱三年,却不愿给对方一个拥抱;相处一室,却不曾一
起牵手温馨漫步,你最温柔的一次,竟是唯一送给她的那一束玫瑰花。这样的爱
情,对于一个花季少女来讲,是怎样的折磨,而她竟耐心地等了你三年。当她收
到玫瑰花时,你看到了她灿烂的笑容,却没有让这种笑容长久地留下来。你总是
会忘记,女孩子需要的不只是一次温馨。
你嫉妒别人的幸福,其实是想和她也这么幸福。想和别人一样跟家人跟朋友
说「这是我女朋友」或者「这是我男朋友」。但这并不是她要的幸福,女孩子都
有幻想的天性,任何一个女孩子在心里都会编织一个属于自已的美梦,她们不会
愿意一开始就步入平实的生活,爱情中没有幻想和浪漫,尤如生活中没有鲜花一
样。
你说你不懂她,她不懂你。为什么那束玫瑰会留到枯萎也不舍丢弃,当她问
你原因的时候,可知那是对你隐隐的提醒,「玫瑰会留到枯萎,爱情呢:难道你
也要留到枯萎?」可惜你竟没有听懂。
那一次病中对你的呼喊,应该是最后一次对你的提醒了,只是你只听见了她
呼喊的声音,却没有听懂她的内心。她心底那个柔软的地方,你碰触到了吗?
你过于自我,你过于自赏,你忘记了爱情是需要表达,需要倾诉,需要营造
的,你实际上是看出了女孩子对你的希望,也知道她的想法,但为什么还是沉默
是金,不愿意把你的想法了告诉她呢?也许你觉得女孩的想法太过于虚幻,不切
实际,因此你会难过、会伤心、会失望。
但爱情是要交流的,你的沉默使你们的心离得越来越远,你的错误是过早地
想引导女孩进入平实的生活。虽然最终爱情都会步入平实,但那是成熟的爱情,
当你们的爱情还处于青涩的时候,是不应该让她提前成熟的。
于是,你们彼此之间都封闭了心扉,开始了指责、埋怨、挑剔……说着伤害
对方的话,直到一天女孩子真的离你而去,而在这时你却优雅地转身,做一个潇
洒的人。
可是你想过没有,为什么会这样?
听你诉说着关于生活的态度,在你那个年纪说出平淡,让我吃惊,这不是你
这个年纪的人应有的状态,也许就是因为你对生活过于成熟的看法,让你们的爱
情生活没有了激情,没有了色彩,也是让女孩子从期待到失望,从失望到绝望,
从绝望到不在乎,从不在乎到彻底放弃的原因。
看着你潇洒的放弃,我在心里只有痛惜。
因为从没有看到你真正努力过,你们的爱不是不爱了,相信三年的等待,彼
此如何能轻易放下,如何能就此忘记对方。但你们的爱不能继续了,因为爱情已
没有了方向。
你的爱情,就这么没了。
你的爱情是自己弄丢的![/color]
ssamjangx 2012-11-20 15:43
[color=Red][b]【我看人生】
作者:jingly1[/b][/color]
[color=Blue] 一,人生如戏——主角
有一句话说得好,人生如戏。人活在世上,就像表演一场戏。我们都扮演着
不同的角色,或忠或奸,或好或丑,或善良,或恶毒,或真诚,或虚伪;有的角
色流芳百世,有的却遗臭万年。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在展示着自己,表演着自
己。
然而,人生这部戏又不同于一般的戏,我们自己是这部戏的导演,也是这部
戏的主角。人生这部戏的最大特点就是:戏的剧本一边写,戏就一边在演。一般
的剧本,写错了,可以改正,可以删去;但人生的戏能改掉、能删去吗?一般的
戏,我们能先练习几遍才演出,但人生的戏能排练吗?
在演这部戏中,我们也许会因为一个字或一句话从失落走向希望,也会因为
一个字、一句话从光明走向黑暗。
以前,我们在父母、长辈、朋友的指导下,演完了戏的一小部分;现在,我
们离开了父母、长辈而生活,以后的戏,完全是我们自导自演了,我们要为自己
所做的每一切负责。
能否演好以后的戏,能否留下一本光芒四射的剧本,这决定于我们的每一个
判断,每一个行为。
二,朋友,仇人
一部戏,除了自己是主角,还有配角。如何搞好主角与配角的关系呢?也就
是说,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呢?
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仇人多堵墙。」也就是说,朋友是越多越
好;仇人越少越好。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吗?
朋友从品质上可分为好友和损友。好友也可分为一般的朋友和知心的朋友,
即泛友和知己。一般的朋友能伴你走过人生的某一段路,但他们就像乘火车碰见
的某个乘客,和你在这个小站萍水相逢,也与你在某个小站分道扬镳。
这样的朋友多一些也无妨。真正的朋友能在你成功之时分享你的喜悦,更能
在你失败之时安慰、鼓励你,使你重新振作。真正的朋友能至死不渝地陪伴你一
生一世,更能在你误解他、不小心伤害了他的时候,以淡淡的一笑对待这些误解
伤害,并从不埋怨你,只是静静地等候你的省悟。
这样的朋友当然越多越好,可是「千金易得,知己难求」。
「多个朋友多条路」,但路多了,你就可能走入歧路,因为朋友多了就可能
有损友。损友和你也许只有一面之缘,但损友会像魔鬼一样一辈子缠在你周围,
使你一辈子受罪,使你悔恨终生。这样的朋友还是没有好。
仇人在一个人的生活道路上大多数都是充当着「不光彩」的角色。只要你一
不小心,仇人就会把你「打倒在地,并踏上一脚」。仇人的确像一堵墙,一堵黑
暗中的墙,撞上去确实使人苦不堪言,但是,你撞了墙就会退回来,不再向那个
方向走下去,此时这堵墙可能正阻止了你往歧路上走啊。可见,有个仇人不一定
是坏事,当然,我不提倡多结仇人。今天的朋友明天可能会抛弃你、欺骗你、背
叛你而成为仇人;而今天的仇人明天可能因帮助你、指导你而成为朋友。
三,敢于做事
曾经有这么一个故事,大和尚向老和尚告小和尚的状,说小和尚洗碗打破碗
了,老和尚微笑的对大和尚说:「你是永远不会打破碗的。」
老和尚对大和尚的批评是多么含蓄,又是那么一针见血。大和尚没有干事情
(洗碗),当然不会烦错误(打破碗)了。可是,不干事情,尽管不犯错,也是
个饭囊衣架;而干了事情的人,虽然会犯错误,也是个有用之人啊。因此,即使
会犯错误,我们也应该敢于做事。
对于,要做的每一件事,我们都希望把出错的机会减到最小。别的不说,单
就出错机会来说,怎样才能把出错的机会见到最小,甚至减为零呢?最简单的办
法就是不去干了。但是这样,有好处吗?例如,为了减少引起火灾的可能,于是
我们就截断一切电源,切断煤气……可是我们做饭需要热能呀,热能就有火灾的
危险,由于是我们就不要吃饭了。何等荒唐呀!
不想出错而少干事,怕出错而不干事,这是死胡同一条。要在当今的社会生
存、立足、发展、出人头地,我们就要敢于干事情。
如今的社会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倘若我门前怕狼,后怕虎,即使再有才
能也没有表现的机会,对社会毫无积极作用,只不过是一件高级的垃圾罢了。只
有敢干,我们才能把自己的本领充分展现出来,并用于对人类的贡献之上。
当然,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难免会出错。不是我们战胜错误,就是错
误打败我们。我们当然取前舍后了。
错误往往会阻挡我们去上歧路,只要认识了错误,总结了经验,再接再厉,
成功不就渐渐接近我们了吗?
四,人生。赌局
生活就象一场赌局,往往在最不经意的时候给你以打击,或者是惊喜。
许多人在生活当中象在赌局上一样出千,许多人是绝对的出千高手。他们运
用他们灵活的手指,手腕和所有可以用得上的每一块细小的肌肉,还有拼命转动
那高速运行的大脑,在看似公平的环境里超人一等。至于那些被人识破并受到义
正词严的惩罚的千手们,只是一些可怜的三四流选手。而那些真正靠住老老实实
的牌面战斗的人们,绝大多数只有永远地兴叹了!
生活和赌局一样可以出千,也和赌局一样是那么的需要运气。你有没有想到
过在你辛辛苦苦地劳作了很就付出了很多以后,也许只是那么一点点小的事故,
那么一点点小的偶然就可以让你的一切努力付之东流;同时你也要想一想在你最
走投无路,最困潦倒的时候,也许还是那么一点点小的事故,那么一点点小的偶
然就可以让你的一切又柳暗花明获得新生。
生活就象一场赌局,往往在最不经意的时候给你以打击,或者是惊喜。[/color]
ssamjangx 2012-11-20 15:46
[b][color=Red]【那一方弄墨的天空】
作者:lw6719[/color][/b]
[color=Blue]我也算是在SIS注册的老人了,注册时间是在2009-11-16。说
来惭愧,一直以来都是潜水,除了下片看图外,没有作其他事。变化是从今年9
月22日开始的,我来到了SIS茶聊吧,结识了一帮性情兄弟,有zjh56
3老大,jnu621老大、日升昌老大、問天老大。这些老大,兄弟为我推开
了一个世界的大门,我在茶聊吧领略到了久违的兄弟情谊和真正的快乐,尤其是
jnu621、問天两位兄弟经常给予指点,让我能尽快地在SIS成长起来。
自由地遨游于SIS广濶的天空,我从心里感激这些兄弟,我把茶聊吧当成我的
家园,这些兄弟一直让我心中挂念。
从茶聊吧品完浓茶,我无意中来到了弄墨,起初也就是参加弄墨的舞文区国
庆「意图弄墨」有奖活动(9月30日——10月25日)。在此期间发了《绝
巅风光》、《真实与虚幻》、《雨中的凤凰》等三篇贴子,同时也开始关注起在
弄墨中发表的文章。于是我惊异地发现在这里竟能读到这么多的美文,有这么精
彩的世界,我不禁流连忘返了。
我从心里喜欢弄墨,喜欢在「舞文弄墨轩」「舞文诗韵斋」「舞文溅血堂」
「舞文心语楼」「舞文异灵冢」「舞文典藏阁」「舞文抚琴台」里忘情的流连。
也许是机缘,我特别喜欢「舞文弄墨轩」「舞文诗韵斋」「舞文心语楼」「舞文
典藏阁」「舞文抚琴台」这几个版块,也许是觉得在这里可以找到共鸣,可以找
到知已吧。在弄墨可以静静地翻看如同自己一般平常人的喜怒哀乐,心愿纪念,
得失成败,理想幻梦;也可以惊喜地品茗那些生活的智者,文中的龙凤所作的锦
秀文章。书中自有人生,书中自有日月,书中自有乾坤。我从心里真的体会到能
够找到象弄墨这样一个,让自己感觉流连忘返的地方真的很好,可以用心去静静
享受心灵旅行的过程,在这里总有你需要的东西。这么说并不是单纯的吹捧或者
是无聊的恭维,而是说的心里话,弄墨本身确了当得起这样的赞美。
我们从小就接受一些美好的教育,成长中这种教育不断地让我们信服世界本
该是这样美好的。但一路走来,现实崩溃了我们的理想,卑劣代替了祟高,虚伪
代替了真诚,丑恶代替了美丽,贪婪代替无私。渐渐地那些从小浓墨重彩,在我
们心中建立起来的那些丰碑彻底崩塌了。我们再也不相信,那些一板一眼的说教
那些冠冕堂皇的表演,因为无数这样的人,背地里比任何人都还要委琐和无耻;
无数美丽光环背后,真实的境像是不堪让人触动的。
直到我们碰到了SIS,刚开始和大多数SIS友一样,只是觉得上SIS
很有意思。有意思的意思,不外乎就是下下A片,看看美女,目的就是排解内心
的迷茫和困惑,于是有段时间几乎都是沉迷在其中。
这种状态直到我接触到了弄墨才发生了根本改变。在弄墨,我打开了一扇通
往心灵天堂的大门。在这里我碰到许多和我一样的人,发现原来竟然有这么多的
人,和我有一样的思想,有一样的困惑,有一样的不开心和伤痛。在这里没有说
教,没有虚伪,你听到的是一颗颗在晨风或者是明月下,缓缓诉说着心事的人,
你可以随着他们的情绪去体验到那种久违的真诚,在这里你有瑕的心灵开始渐渐
无尘了。于是现在再来看那些AV女,就如同面对一堆庸脂俗粉一样再难入眼。
心中有了盛唐时节,面对外夷歌妓时的感觉。仿佛自己化身变成了一个白衣胜雪
的书生,在山川河流中淌洋,在万花树丛中品茗,在春水如墨的江南远眺,在一
望无垠的雪原上挥毫。
一时之间,我恍如隔世,竟有了跨越时空的感觉。
唯真名士自风流,弄墨是我们不可多得的天地,这里有山村,有河流,有客
栈,有城郭;有风花雪月,也有杨春白雪;有攀爬的青藤,也有落地的水鸥;有
朦胧的月色,也有近水的莲花;有如柳的红颜,也有弹剑的侠客,让我们不愿离
开。
我们可以在「舞文弄墨轩」抒发感慨,诉说自己的人生感悟,胜败得失,邀
请朋友来讨论;也可以在「舞文诗韵斋」中,任思绪奔涌,将自己的奇思妙想,
浸透笔端,瓷意抒发,这里总能找到与你相和者;可以在「舞文心语楼」里与心
灵对话,体验一个不一样的内心世界。可以在「舞文典藏阁」「舞文抚琴台」品
味名篇,抚琴踏歌,快慰人生;还可以在「舞文溅血堂」一抒在现实中被扭曲、
被压制的心灵,尽情地去发泄;可以在「舞文异灵冢」中游戏人生,梦入虚幻。
有了弄墨,我们的人生更丰洌,有了弄墨SIS的天空更慰蓝。
那一方弄墨的天空,让人迷醉。[/color]
ssamjangx 2012-11-20 15:51
[b][color=Red]【误会】
作者:em-11[/color][/b]
[color=Blue]思想与内心的交流,往往是最真挚的流露,没有掩饰没有顾虑,那样直白,
当然也就没有所谓的误会。
——题记
我常常在想,人为什么活着,活着便罢,可人又为什么死去?每当我寻思这
些复杂的问题,平托总会敲我的脑瓜子,说:「别整天胡思乱想的。」久而久之
我一想起这些事情,便不自觉得头疼。
平托和我一样,在村里的高中上二年级。由于我们从小玩到大,他便顺理成
章地成为我最好的哥们。每次他逃课,我总会帮他喊到,就是因为他,我才掌握
了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泰然自若地迅速变声。可是并不是所有的航行都能一帆风
顺,终于有一次我的小把戏被发现了。我还被抓到办公室审讯呢。自那以后平托
开始了正大光明的逃课历程。也不是我有多乖,而是他实在是太顽皮、太坏了。
记得有一次,平托和正城他们商量去偷一份数学的期末考试卷。因为,我天生胆
小。于是他们吩咐我在前门把风,正城在后门听候平托的指令方可进入老师的办
公室。显然我不在行,我看到老师来了直哆嗦,良久憋出了一句老师好,完全忘
记要通知里面的平托。老师进去一看,怎么平托在里面。便厉声道:「平托,你
在干嘛?」我看平托面无惧色,说道:「老师,有人想偷试卷,我特地来告诉你
呢。」老师将信将疑地问:「是么?谁这么大胆?」平托大叫了声,「正城。」
于是正城立马冲进老师办公室,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试卷偷到了么?」当时正
城看到老师就站那儿,傻了眼,于是老师说,「很好。胆子不小啊。」正城留下
其他人可以走了。当正城被老师训斥完回来,平托还将整个计划的败笔都归咎于
正城的口无遮拦。为此,正城还愧疚了好久。
平托初中那会儿还是个好学生,和我一样是我们村的希望之星,可是到了高
中,渐渐地,开始天天逃课,我没有陪他逃过课,也不知道他逃课去做什么,或
许是无适度地放松,或许只是纯粹的逃避。我们周末喜欢去村头的那座小山上从
上至下地打量着我们的家乡。然后一遍又一遍地找出自己的家在哪,微风拂拂,
畅所欲言,那种感觉真的不错。我们之间几乎没有秘密。因为平托是个藏不住秘
密的家伙,就算白天偷吃了你两颗糖果,晚上说梦话的时候,他也会老实交代。
于是他常常没个正经地说着,隔壁村的程丫头、黎丫头又多看了他几眼。他说他
的魅力,就像天空的蓝色永远环抱着云朵的白色,还说这句比喻是出自李白诗中
的某一句。说罢,便自顾自地笑,没心没肺地笑。
上了高中,我们的距离似乎渐渐疏远。他不再和我一起驻守那充满回忆的小
山头。我甚至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似乎我们只是认识,是过去改变了他,还
是他改变了过去,我也没明白。到高二下学期,他便几乎从我眼线里抽离了。是
那样的悄无声息。两周前,他最后一次露面,他让我好好保重,说,只要蓝天依
然环抱白云,那我们的关系就永远那么铁。接着便是连续两周的消失。只见到他
的父亲来学校询问关于平托的消息。那一刻他的父亲显得那样苍老,无助得让人
心生怜悯。我知道,事情或许有些不对劲了。平托不会真的离家出走了吧,撇下
他的老父亲,他最爱的老父亲。我觉得我有必要去平托家看看了。
他家同我家一样简陋,小狗见到我还是乱吠,公鸡母鸡却毫不怯生地啄着小
米。日子似乎过得平淡无奇到百无聊赖。每一天都是一再重复,没有悲痛欲绝,
也没有欣喜若狂,更没有什么惊天地泣鬼神。每个人的存在都是大自然永恒规律
的见证,仅此而已。我推开房门,只见平托的父亲点着烟,躬着背,散落一地的
酒瓶,一个单身且走失了孩子的男人与父亲。他认识我,因为平托似乎只有我一
个朋友而已。他告诉我,平托或许不会回来了。我很惶恐却装作平静的问:「为
什么,发生什么事了?」于是,他便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于我。
当天晚上,平托照常半夜归家,而他的父亲,恰且喝得烂醉如泥,看到平托
便咧声训斥,可是平托生来桀骜,出言顶撞,似乎也在对他的父亲咆哮,「你就
知道喝酒,有什么资格做我父亲,你教过我什么?你自己又都做了些什么?」老
父亲气急败坏,吼叫:「你这个不孝子,刚生下来便克走了你母亲,长大了连你
后娘都气走了,你这个孽种,我上辈子做错了什么会得到你这种儿子。」平托咆
哮着,「那全是你上辈子造的孽,老天瞎了眼让我做你儿子。」老父亲如狂风暴
雨般嘶吼,「你这没用的东西,就知道糟蹋家里的米,你有本事永远都别回来。
我当没你这个儿子。」平托当即便甩下去狠话,「我也没你这个父亲。」半夜便
离家出走了。就这样两周过去了。时间仿佛凝滞,却又白驹过隙。是错觉么?还
是现实就是这样的捉摸不定?
一个月后,我独自一人坐在平托的坟前,给他朗诵李白的诗,并且告诉他,
天空的蓝色永远环抱着云朵的白色,与李白一点关系都没有。你曾经说过,只要
蓝天依然环抱白云,我们的关系犹在。仿佛上天也听到了,天空很有情调地飘起
了小雨,我看不见蓝天,也看不见白云。更看不见你所承诺过的永恒。
我在你坟前刻下了我们曾经在小山头畅聊过的林林种种,隔壁村的程丫头、
黎丫头仍然会想起你,不止一次想再看到你。我知道你喜欢听,我向你保证,每
逢4月10号。我便来陪你细数那些你想听的人与事,不管你听到与否,我依旧
会迎着微风,俯瞰我们一起写下的回忆。临走前,我在平托的坟前,看到这样一
行刻字,「我的谎言毁了这个世上我最爱的人。我骗了你,也骗了我自己。」
4月10日,凌晨2:23,平托死于黑社会斗殴,临终18周岁。[/color]
ssamjangx 2012-11-20 16:00
[b][color=Red]【痴人说梦】
作者:乳此哆娇[/color][/b]
[color=Blue]很久前看到学校知行论坛上有人在数妹纸,那种水中月镜中花的东西太主观
不想多议,身边的妹纸到现在也能扒着手指数了,但我眼中的大多女大生都只是
幼稚园里的学童,我也是学童但我不属于幼稚园。一一道来有些难登大雅之堂,
故略去n-1个不提。
最近好似每个晚上都在和各种陌生异性各种艳遇,只是每次经历过去了便只
剩下星星点点。其他的没剩下什么印象故不提,昨晚那段应该好似更符合我的心
声,因为这是很久以来第一次已经过了小半天居然还能在脑海中翻滚,也可能会
一直忘不延续很长很长时间。别人可能会难以理解,当然,有的事我自己都不好
理解。想起一句话,我们刚开始梳理思绪,发现早落去了繁华;我们才就要回头
想起却已经混沌了记忆。有的东西怎么也记不住,有的多想忘也忘不了。前奏略
去,拎着一瓶刚调配好的黑方洋酒和一高脚杯,我在一条灯光异常明亮的走廊醉
醺醺的踉跄往前推进,像是在寻找什么,眼神迷离各种无视。
忽而心中一亮,一道动人的身姿豁然在眼前展开,雅淡的平底鞋,娇小可爱
的双腿,清幽的丁字裤,淡粉红的宽T恤,楚楚动人的嘴唇,樱红的面颊娇滴欲
坠,绽放开世界上最美丽的容颜,而这笑容却像霹雳般在响彻我的心扉,我不知
道自己怎么了,感觉如此强烈,于是我低下头,将颤动的酒瓶硬邦邦的塞到酒杯
灌慢,狂饮,想用麻痹来止住心里那阵痛感。我在想也许她没看到我,因为我只
看了她一眼,她没有出声,也没有动,就那样动人楚楚的依在栏杆上。我继续低
着头往前走,我知道自己在逃避,我不知道在逃避什么,我只知道我认识她,她
也认识我,而且很熟悉的感觉,很像是亲人,我们基本不怎么见面,但貌似有很
多牵连,很多心心相惜。但是当时我居然不知道怎么和她打招,还是我真的在躲
避——
很痛苦的向前缓缓开进,没过几秒钟走到头,向左180度转身有一部扶梯
我惶惶的走上去。眼睛稍微抬起些,我的视觉里不自然的又出现了仍旧依偎在栏
杆一旁的她,我知道这不是幻觉了,我不敢直视她,然而她的一举一动却都印在
我的脑海,我知道她紧紧的盯着我,头发已经散乱的遮住了原先那销魂的双眸,
虽然遮住了,但我清楚的知道她在流泪,我知道,无言是女人最为绝望的哭声,
眼泪是她们最为悲痛的化身。我不记得了,我也是痛的,只是也许我的悲痛已经
被酒精麻木,我只是离她越来越远。我现在在想那像是在两条平行线,挨在一起
的平行线?你的平行线可能一直都是平直的,而我的这一条现在往下走,说不定
哪一天又会往上延伸?
越来越觉得每件事情的发生都有其原因,很多场景的呈现都是一种心声的直
接表达。也许,在梦里我们还是在逃避过往,但那里却有我们最真实的东西。我
知道,就算不去想也会忘不了。昨晚喝的酒确是喝过的味道最好最迷人的,我不
知道。[/color]
ssamjangx 2012-11-20 16:04
[color=Red][b]【童年故事】
作者:jingly[/b][/color]
[color=Blue]人生下来是没有着任何衣物的,赤条条,什么也没有带来,更不要说是裤子
和腰带了。很小的时候要是大家看到我,肯定会想起人生下来的情景,那个小男
孩子一到夏天就会光着腚子跑来跑去的,原本白腻的皮肤被烈日烤得黑黝黝的,
也不是太怕羞。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四岁多的时候,因为我要上小学一年级了。
既然是这样,我的腰带是完全免了的,至于裤子,也很少有一件像样的,天
气热时我也不大穿;天气冷的时候,我会穿上舅舅留下来的他小时候的大棉裤,
是松紧的,用了像筋的,所以也用不着腰带。这里所谓的腰带,偶尔会用一下的
就是随便找一根麻绳(自己搓也行),代替那根失效的像筋,防止裤子把屁股全
都露出来。我们兄弟几个都是这样的,尽管我大哥大我好几岁。
稍微再大一点的时候,就学了一些追赶潮流的「时髦」东西。尤其是在玩打
仗的时候,看见小伙伴们腰里缠着真正的皮带,别了一把精致的木头枪,真是羡
慕不已。回家就赶忙自己找了老爸用坏了的、扔下的皮带,截了一节,然而又没
有皮带扣,所以就翻箱倒柜找了一节铁丝,在烧饭的时候偷偷放在火里烧红,然
后用钳子弯成皮带扣,简单的和皮带身连在一起,然后骄傲地、神气地缠在腰上
和伙伴们玩打仗去了。这种腰带不大保险,老是会出现首尾分离的结果,使我尴
尬万分。
这个时候,母亲每年都会接两季的裁缝,缝一些能让我们出门的衣物,裤子
所以会时时换新,很值得一骄傲和自豪。不过,我那时实在是太调皮了,新换上
的裤子,往往出去不到半天,变得又脏又破,搞的母亲打了一顿又一顿,还是无
济于事。后来采取了严厉的措施,谁的裤子先破,谁下一季就没有新裤子穿;这
条措施害得我好久不敢出去疯玩了。
在时代发展到今天的时候,鞋子、袜子已成长为可谓人身体的一部分,几十
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我就在这里为大家讲述我和袜子、鞋子的一幕
童年故事吧!
很小的时候,家里很穷,所以春夏秋三季基本上是不穿袜子的(因为也不用
穿鞋、一直是赤脚),只有冬天才穿上袜子,但仍仅限于穿2元一双地网球鞋时
用。天冷了下雪的时候,穿上妈妈亲手缝制的大棉鞋的话,也不用穿袜子。不过
我为了表示对母亲劳动成果的珍惜,也常常脱下大棉鞋,换上大脚趾露在外面的
小球鞋。这个时候妈妈就会过来,心疼地搂住我,一面让我换上大棉鞋、一面夸
我乖,我喜欢这种感觉,所以就时常这样做,以讨得妈妈的欢心和关心。
小学的时代,也是在赤脚中度过的。每次上学,我风雨无阻地踩着麻布大裤
脚,赤着一双小脚,在田间泥泞的小道上欢快的奔走。甚至是冬天,我也喜欢打
赤脚(可能不是喜欢、而是习惯于)。
记得我读小学五年级(10岁)的一个寒冬的早晨,由于贪睡,起得很晚,
我是最怕迟到的(小学到初中的时代里,我从来没有迟到过,也没有请过任何理
由的假),所以就飞也似的爬起来,背起书包就跑,妈妈在后面追都没能捻上。
我只顾跑了,并不知道今天特别冷,所以也忘记了穿鞋、更不用说袜子了。
我跑到小路上,发现水坑上面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枯黄的小草上面也布满了白
霜,然后是从脚底心传来了刺骨的疼痛,凉意也「嗖……」的一声上来了,我顿
时牙齿打颤起来。不过,已经出来了,我又不能迟到,所以就继续光着脚丫子跑
到学校;虽然我没有迟到,上课也还算顺利,然而由于冻的时间过久,又因为上
课没有活动,所以我那双从来没有冻过的脚,肿得像个大红萝卜一般,疼得我龇
牙咧嘴的。这一次我是真切的体味了寒冬的威严。其实,下雪的时候,为了玩雪
仗,又不打湿我心爱的鞋子和袜子,所以有时也会脱下它们,在雪地里和小伙伴
们疯玩,倒不觉得怎么冷;在冬天小河里结冰的日子,我和小哥哥两人也会偷偷
去破冰抓鱼,这时当然不能穿鞋啦!因为没有那时家里没有靴子,也不可能把妈
妈缝的棉鞋踩到水里捉鱼。两个小家伙就这样光着脚、高卷裤脚在水里摸索着,
有时也会抓到不少鱼,那就凯旋般大摇大摆拿回家吃啦;如果抓的鱼很少,就溜
进门,洗了脚,在火盆旁烤半天,让脚恢复元气。[/color]
ssamjangx 2012-11-20 16:08
[color=Red][b]【把爱情留给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作者:lw6719[/b][/color]
[color=Blue]今天一早与几个朋友相约,开车去城效的一座小镇上。那里是近年来新辟出
来的一个休闲的去处。逢节假日我们当地的人,都喜欢去那里度假和放松。这里
近年来声名鹊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那里有一条很清澈的河流,还有一片小河滩。
附近的村民,在沿河周边搭建了许多具有当地民风特色的屋子,游客到了那里,
可以垂钓、可以打牌、可以沿河乘小船观景、还可以在周边的田野里散步。最吸
引人的是那片小河滩,本来是一片闲置无用没有人在意的一片荒滩。因为这里外
来游客的进入,这片小河滩从默默无闻,变成了当地极为受人欢迎的一处景致,
特别是受小孩子和年青人青睐的地方。每到天气晴朗的时候,河滩上搭上了五颜
六色的凉棚,小孩子和一些年青人就在那里嘻戏。到晚上的时候,月光照在河滩
上,尤如在上面洒上了一层银白的薄莎。远处隐隐传来小鸟啼鸣,使得这片小河
滩更显幽静。时常会有一些恋爱中的年青人漫步在这安谧夜里,看着男孩子温柔
地为女孩子披上外衣,心里也会有一丝轻微的感动。感叹这个时候的情怀是最真
挚而无瑕的。
驾车行驶在去往效区的路上,心里在想象着现在那片沙滩的样子。效外的路
没有市区平整,汽车行进在上面不时就会有一些震动,但一车的人都很兴奋,在
不停地指点着车外的风景,谈笑风生。秋景苍凉,没有象春天一样的花香和润湿
的空气,也没有如夏花一样灿烂的绚丽风景,但那种空气中扑面传来的那秋天气
息,却让人浑身清凉。
也许秋天就是个没有负担的季节,没有了春天的娇媚,也没有了夏天群芳斗
艳的眩目,秋天赋予人们的就只剩下平实。平静地面对耕耘的结果,辉煌也罢,
失意也好,都那么坦然。秋天还原了事物的本来面目,让人们可以把这个世界观
看得更清楚,也可以把自已观看得更清楚。
我突然感到有一丝微微的悲意,这一点感悟却是在我们已不再年轻的时候才
能分辩,而当我们能够分清的时候,人已不再年轻。
天马行空般地瞑想着秋天,在这种让人自由得想飞起来的感觉中,延展着思
绪,车子的速度不由得加快起来。伸手打开音响,里面响起的是《中国好声音》
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男歌手梁博的那首《私奔》。这首歌是那么地贴合现在的心
情。梁博自然而干净的声音,一句句浸进心底,心绪随着歌声飘向了那曾经的青
春岁月。仿佛想到了当初说过的那些地老天荒,仿佛看到了那些曾经为爱,不顾
一切的年青的坚强;看到了当毕业钟声阴郁地响起的时候,那些无奈的伤别;想
起了为了留在大都市所付出的代价和伤痛。歌声反复地响起:「把爱情留给我身
边最真心的姑娘……」
心里突然有一种很痛的感觉,不禁问自己:我们现在留在了大都市,我们拥
有了理想的生活,却丢失了自己的爱情,曾经在你身边最真心的姑娘又在何方。
歌声悠杨又带着说不出的感伤,眼角不觉开始湿润,一种久违的情怀在心中
激荡。我不禁心生感动,感动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情感可以让我们流泪;我不禁
心中庆幸,庆幸自己还没有完全地麻木,还能拥有一份可以感动的内心。
上午9点的时候我们到达了小镇,找了一家靠河的农家。今天来游玩的人不
多,小镇很安静,却正合我的心情。镇上的村民很朴实,对人很和气。虽然旅游
开发了几年,这里的商业气息并不浓,还保有很淳朴的民风,这也是我喜欢这里
的原因。这里的店面都很干净,沿街也开了很多卖一些小饰品和土特产的商店,
但经营的多是当地人,并不象很多景点的商户一样,忙着招揽生意。大都只是摆
好摊,就很随意地和邻里拉起了家常。如果你走过去,他也不管你,你挑完后,
问他价钱他才会过来。价钱都不高,有一次,我开玩笑地和一个大娘讲价,她竟
然又搭送了我几件小玩艺,还说都是自家做的不值几个钱,就给孙子换点买书的
钱,弄得我被朋友们嘲笑了很久。
这里的孩子们都很懂事,不象城里孩子那样娇气,很小就会帮着家里做事。
在小镇常常看到,同龄的城里孩子在父母身边玩闹撒娇,而小镇的孩子们,有的
在帮家里打材烧水,有的下田拾草,有的上山放牛,还有的已能替父母看店。同
样生活在一方天空下,这些农村孩子的际遇,竟然和城里孩子这么不一样。我不
禁有些叹息。心想,这也是有些城里父母,有意让孩子来这里体验农村生活的原
因。只是这短短的几个小时,不知能不能让这些城里的孩子明白父母的用心。眼
里仿佛出现了一个画面,一对青梅竹马在农村长大的恋人,一同历尽艰辛考上了
大学,毕业的时候,男孩选择留在了大城市,女孩只能回到老家默默地等待。男
孩子的消息越来越少,连女孩写的信也不回了。女孩子变得越来越沉默,常一个
人在村头的高坡上眺望。几年以后,男孩兴冲冲地回来,女孩子已嫁到了远方,
只剩下男孩一个人狐独的背影站立在村头的高坡。耳际仿佛又传来了梁博的那首
《私奔》音乐,我不禁有些恍惚。
游玩了一阵,朋友们开始打牌,小孩子们开始在沙滩上玩耍。我拿了一把钓
杆,一个人去到了河边。河边空气很凉爽,一枺淡淡的阳光洒在河面上,看着河
上的飞鸟,听着远处孩子们欢愉的笑声,我竟慢慢地睡着了。
晚上我从梦中醒来,吃了农家可口的饭菜。朋友们收拾准备离去。这时我听
见河边沙滩上传来一阵熟悉的歌声,竟是梁博的那首《私奔》。远远看去,是两
个年青人的身影在那片沙滩上,两个人手牵着手。男孩的歌声中充满着快乐,女
孩不时发出甜蜜的笑声。
在朋友们催促声中,我们踏上归程,我打开音响,里面又传来梁博那打动人
心的歌声:「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你陪我歌唱,陪我流浪,陪我两
败俱伤……我梦寐以求是真爱和自由……」
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那两个年青人,希望他们能真正地理解歌声中,那用心
灵呼喊出来的心愿。能够抛掉那些束缚自己真心的枷锁,拒绝那些人生中的美丽
诱惑,坚定内心的方向,找到自已真爱和自由,与心爱的姑娘一起去做那最幸福
的人。
歌声悠杨又带着说不出的感伤,眼角的泪水终于忍不住滑落。[/color]
ssamjangx 2012-11-20 16:29
[color=Red][b]【相信爱情】
作者:lw6719[/b][/color]
[color=Blue]近日我发了篇文章,名字叫《把爱情留给身边最真心的姑娘》,看到了一些
朋友的回复,心中深感欣慰,感到有那么多朋友还对这个话题有感促,我们的这
个世界还没有完全冷漠。但是在回复中,也看到有些朋友不相信还有真爱,不相
信还有这种炽烈如火的感情。于是忍不住写下这篇贴子与朋友们交流。不在乎对
错,只为把真爱留在这个世界。
下面一个朋友回复:「梦想总是那么唯美,现实中的爱情却经不起推敲。当
纯挚的男孩把最真心的爱情给了那个姑娘,却发现姑娘的爱情已在远方。你想要
流浪,想要无拘无束的生活,姑娘告诉你母亲曾教导要找个踏实稳定的男人托付
终身……你想要两败俱伤,姑娘却说自己还有美好的将来,若你真爱,便让她趁
芳华尚在奔幸福去吧……真爱,是彼此的妥协,是相互的协商,是互相的约束。
自由,是没有牵绊的翱翔,是漫无目的的美好……真爱和自由,从未真正妥协,
一直都是两极的矛盾着……我们的白日梦想中,拥有那真爱的姑娘,在天地间陪
我们漫无目的翱翔……我们没有父母,没有亲朋,姑娘也是个孤儿,了无牵绊的
人生,殉情也只是见证我们真爱的过程……我们真的自由,我们真的自我……我
们真的自由过,我们真的自我过……当失去一切,才发觉我们却不曾真爱过。」
读完回复,良久无言,可以说这篇回复的质量是相当高了,层主的一些想法
让人深思。但读后又有一丝淡淡的忧伤。忧伤这个世界已渐渐让人不相信爱情,
忧伤世俗的惯性会把原来对爱情的向往一层层击碎,忧伤曾经存在的美好爱情故
事,在今天都只成为了遥远的纪念。
也许你真的曾经遇到过这样的爱情,当你为爱流浪,为爱奔忙的时候,对方
已在世俗的旋窝里沉迷,不愿意经受流浪的颠沛,不愿品尝生活的艰辛。当你在
她的门前,听到冷冰冰:「要找个踏实稳定的男人托付终身……要趁芳华尚在奔
幸福去吧……」
请相信你遇到的不是真正的爱情,这样的姑娘只能陪你站上辉煌的峰巅,却
不能忍受哪怕一丁点攀爬的艰辛。她可以成为舞台剧中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天使,
但现实中却是可以为了一件漂亮衣服和你分道扬飙。
你完全把握不了她思想变化,你完全适应不了她对新鲜事物的迷恋和需求。
你没有尝试过为了一个目标,背境离乡去漂泊的困苦和艰难:你没有经历过
一个女孩抛弃一切,不顾世俗和家庭的的阻挠,随你去浪迹天涯的苦涩的甜蜜。
你没有经历过,所以你不相信,但你不能否定这种情感的存在。当你有一天
有幸遇上的时候,你也许会大吃一惊,以前怎么没有碰到过这样的女孩子,但这
样的女孩子真的存在。
你也许会如大多数人的经历一样,从出生,求学到有了一个稳定的职业。然
后恋爱,拥有一段平稳而自认为幸福的生活,一生中没有一点激荡,所以你不相
信有这种不顾一切,会让人为之燃烧的激情。
如果有一天,你有幸遇上了一个让你不顾一切去爱的女孩,你也许也会有石
破天惊之举。没有遇到的时候,我们祈盼能有一个机会让自己能为爱疯狂;但当
你真的遇到的时候,你是否有勇气为爱放弃一切地去流浪。相信爱情的人,虽然
不一定能拥有这种让人刻骨铭心的感情,但他们能够欣赏和品味这种感情,会为
这种感情赞美、会为这种感情而流泪,世界会因为这种美好感情的存在而不在桔
寂,人心会在这种感情下充满希望。
而不相信爱情的人,一定不会拥有这样一种让人刻骨铭心的感情,也不会去
欣赏和品味这种感情,他们不会为这种感情赞美、不会为这种感情而流泪,甚至
害怕听到这种感情,因为他们的内心充满了自我、私欲和冰霜,他们害怕当爱情
的这一缕阳光照过的时候,就会让他内心的世界,瞬间崩塌。他们只能在自己孤
寂的世界中默默地渡过一生。
再来说说真爱和自由。
自由不是不负责任到处流浪,不是漫无目标的信马由缰;自由也不是不顾一
切的自私自利,也不是不顾亲情的浪荡无情。我们选择了真爱,就让自由有了方
向,我们选择了真爱,就让自由有了目标。真爱是爱情的灵魂,而自由是爱情的
翅膀。他们在一起真爱才不会坠落和沉没。
《私奔》这首歌其实就以一个男孩子的情感经历,向人们诠释了真爱和自由
的最本质的意义。
歌声中唱出了男孩子的心声,表达了一个经历过真爱的男孩子,对这段情感
的追忆和深深的悔悟。当年一个风华正茂男孩子,一个柔弱却又坚强如花一般女
孩子走在了一起。激情四溢的男孩子,只注意了追求辉煌的生活,忘记了在他身
边陪他一起歌唱,一起流浪,一起两败俱伤的姑娘。只顾恣意挥洒自己的自由,
却丢失了心爱的爱情。他的自由充满了自我,容不下那个对他真心不渝的姑娘;
他的自由充满了欲望,已被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吸引了全部的目光;他的自由在
五光十色的诱惑中迷失了自我,迷失了方向。
当男孩已经拥有了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的时候,却已失去了身边最真心的姑
娘,所以这时的他才唱出了这样的心声:「我梦寐以求是真爱和自由」,这时,
他才醒悟,他宁愿在当时放弃一切,带着心爱的姑娘去私奔,与心爱的姑娘一起
去做那最幸福的人,做那真正自由的人。而当时他的内心充满了欲望,充满了自
我,已经失去了对于自由的支配。
现在这个男孩子他拥有了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也拥有了支配一切的自由,
但他已失去了真爱,他的心也失去了自由。这也了许才是这首歌要传达给我们的
真正含义。
很多男人都会站在男性的角度,认为最终多是女孩子背离了爱情,但在很多
时候恰恰是男性的自私和贪欲,葬送了本来可以为人称颂的爱情。古有有沉船的
杜十娘,桃花扇中的李香君,而在现实中也有很多男人,为自己的权势未来而弃
当初的诺言于不顾的例子。
也许只经历过,才能感怀,而当你感怀时,伊人已逝!
文章中的最后一句话也许应该是这样:
我们真的自由,我们真的自我……
我们真的自由过,我们真的自我过……
正因为我们如此不顾一切的自由,不顾一切的自我,我们才没有机会去让真
爱停留。
因为我们不曾真爱过。
所以我们如此的自由,我们如此的自我。
当失去一切,才发觉我们却不曾真爱过……[/color]
ssamjangx 2012-11-20 16:35
[b][color=Red]【聪明的小孩】
作者:lw6719[/color][/b]
[color=Blue]居住小区的附近住着一个外地来妇女,一个人带着两人小孩子。女孩子要大
一点,有六七岁,男孩子很小,还在蹣跚学步。妇女在小区的附近摆了一个小吃
摊,上午卖糯米饭,中午以后就卖米、面和炒饭。由于她的小摊很干净,人又和
善,很容易与人相处。她对于来小摊的顾客,都很大方,不象其他做生意的一般
唯利是图。尤其对上学的学生很照顾,往往都会给加份量,因此生意一直很好,
也很受欢迎。我有时早上上班的时候,也会在她那里要一份糯米饭,一份豆浆。
她作的豆浆是没有加水的,早晨喝在胃里,暖暖地很舒适。
小女孩很懂事,每天碰到的时候,都会很有礼貌的问好。有时还能看见女孩
子带着弟弟玩耍的情景。下午回来的时候,也常会看到女孩子忙碌的身影,在帮
妈妈收拾小食摊。时间长了,还看见过女孩子洗衣服的情景,于是对小女孩的懂
事和能干印象很深。
住在一个小区时间长了,女孩子和很多人都熟悉起来,周围的邻居也都很喜
欢这个懂事又乖巧的小女孩。我在晚上回家吃完饭后,常会带着自已养的金毛去
小区散步。这时候也是小女孩最快乐的时候,她会跟在我身后,小心地和金毛一
起玩,有时也会用小车带着弟弟远远地在那里看着金毛撒着欢的飞奔。不久她就
和金毛混熟了,有时我就把金毛的玩具球交给她,让她去逗金毛。在那个时候小
女孩子是最快乐的,她这时才恢复了一个小女孩子爱玩爱笑的天性。那种从心底
里面传出的无瑕的笑声,以及洋溢在小脸上天真的笑容,是如此的感人。我不由
得在心里叹息,为什么这么小的孩子就要担负起,远超过她幼小身躯所能负担的
生活重负。我真希望小女孩子的这种笑声,持续的时间能尽可能的长一些。
有一次,记得是一个夏天。我在外面和朋友聚会,回来得有点晚。天上下着
大雨,我上楼的时候就听见金毛烦躁的低吼声。我心里有些奇怪,金毛平时是很
乖巧的。白天走时,它的晚餐也是事先给弄好了的。晚上,不管我再晚回来,金
毛都从来不会出现这种烦躁的情况。我心里不由得有点着急,加快了脚步。
转过楼层的弯道,我来到门前,正要开门,却发现有一个黑黑的影子蹲在角
落里,把我吓了一跳。仔细一看,竟是那个小女孩,拿着一把破雨伞,蜷缩着瘦
小的身子,竟在角落里睡着了。顺着雨伞流下的雨水把她的衣服打湿了一片。
我心里一阵难过,轻轻地摇醒她。还没等我开口,小女孩就紧拉着我的手带
着哭音说:「叔叔,我妈妈病了,下午回来就躺在床上,我怎么叫都不应,我摸
她的头,好烫手。」我心想这肯定是发烧了,我打开门,金毛一下就窜了出来,
在小女孩身上蹭着。我对她说:「你天黑就在这里等我了?」小女孩点点头,把
我的手拉得紧紧的。我心里一阵发酸。赶紧给小区物管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去找
社区医生过来。然后带着小女孩去外面的夜摊吃点东西。我把热腾腾的面条放在
女孩子面前说:「吃吧,饿坏了吧?」女孩子看着面条,吞咽着口水,但却没有
动筷子,我又说:「没关系了,我会给你妈讲的。」小女孩还是没有动。我一下
反应过来,对她说:「一会我们再给你妈和弟弟端点吃的上去。」我看见小女孩
子眼泪盈在眼眶里打转。这一次,她很听话,很快吃完了面条。
跟着她,我第一次来到她们租住的房子,金毛很乖跟着我们,一点也不闹。
租住的房子很小,只有一室一厅,只有一些简单的旧家俱,但是很干净。她母亲
躺在里面的床上,有些动静,似乎是听见有外人进来,不放心。
我在外面向她打了个招呼,并说医生一会就到。她妈妈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又让小女孩子给我倒水。小女孩麻利地给我泡了一杯茶,我喝了一口是陈茶的味
道。我心里想,这也许是她们最好的待客的东西了。
接下来,小女孩又忙碌着给弟弟和母亲喂吃的,金毛就趴在我脚边一动不动
地看着小女孩忙来忙去,出奇的安静。大概过了有半个多小时,社区医生赶过来
量了体温是高烧到了42度。女孩子的母亲向医生说就开点药就行了,我想她是
舍不得花钱。于是我给医生使了个眼色,让医生不要听她的,同我把钱先垫上。
于是医生开始给她打针、输液、吃药,她也没有再继续坚持。
安排好一切我就提前告辞回家,小女孩送我到门口轻轻地对我说了声:「谢
谢!」
休息了两天,小区的那个糯米摊又恢复了营业。晚上我回来的时候,小女孩
子和她的妈妈来了。她的妈妈局促地从荷包里,掏出一塔叠得整整齐齐的零票对
我说:「那天真是麻烦你了,不然……这是你那天给垫的钱,一共268元。」
我对此本没有在意,见她们过来也知道是要还我的钱,只是记得并没这么多。这
时小女孩子说话了:「还加上买吃的36元,妈妈说一点都不好吃,根本没有我
们家的做得好,还这么贵。」女孩妈妈尴尬打断小女孩子的话说:「囡囡不要乱
说话。」小女孩嘟着嘴没有说话。我赶紧说:「没关系,这是事实嘛,哪有你妈
妈做的好吃。这钱就放在你哪里,当我的早餐钱好啦!」劝走了母女,我看会电
视也就休息了。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去了公司。
晚上回来的时候,小女孩子在门外等我不高兴地对我说:「叔叔不讲信用,
早晨没去吃早点。这是妈妈给你留的。」说着从身后拿出来一个大包,我失笑地
说:「这怕不有两份啦?」小女孩子白了我一眼,扳着指头说:「妈妈说叔叔个
头大,胃口大,要多吃点。我算了一下,你在我们这里存了268元,每天早餐
一份糯米饭,一份豆浆一共7元,一共要吃38天呢!」我摸了摸她的头,笑着
接过袋子,让她牵着金毛去玩去了。
第二天,天刚蒙胧亮起的时候,我就听见金毛在门口轻声的哼着,接着似乎
听见小女孩子嘱托金毛的声音。我有一点奇怪,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一会等我
收抬完出门的时候,就看见门口放牛奶的箱子里放着一个大袋子,里面是一份热
腾腾的糯米饭和豆浆。
从此,无论是什么天气,只要我在家,第二天早上,门口放牛奶的箱子里都
会放着一个大袋子,里面是一份热腾腾的糯米饭和豆浆。
几年过去了,女孩子也上学了,但这个习惯却一直没有变,我在心里祝愿这
个聪明懂事的女孩子能有个美好的未来。[/color]
ssamjangx 2012-11-20 16:40
[b][color=Red]【山间日出】
作者:lw6719[/color][/b]
[color=Blue] 那天清晨,我又感到日出的壮美,像夜空中点亮的焰火一样绚烂。漫天的夜
空瞬间被掀去了黑色的面纱,露出了白皙的面容。当时带给我的那种惊喜和难以
言表的激动,让我记忆犹新,到现在还珍藏着当时美好的回忆。
一直以来,人们都习惯于到高山之巅望日出,或者到海边去观日出。因为到
高山之巅望日出,一临高峰,壮阔无比,你离太阳最近,你能最清楚地感受日出
的每一个微小的变化。到海边去观日出,海天一色,无边无际,你能体验到日出
最为绚丽的图画。我也曾象人们一样,特意去过这些地方。曾经的几次观日出的
经历,确实让人感到了大自然的壮观与博大。
在高山之巅望日出,能感受到日出时你与太阳身处在同一个地平线上,这种
感觉非常奇妙。日出的瞬间你能感到太阳就悬挂在你的头顶,能感受到太阳的温
暖。太阳离你是如此的近,似乎伸手就可触及。你就好象和高山一样,被太阳包
裹在了一层金光之中,整个天地间只剩下一片金色。在海边去观日出,你能慢慢
地看着太阳从海平面的那头升起时,天空和海面被同时渲染得一片火红的壮丽情
景。天空一片红火,海面上由远而近,则是逐渐由墨绿色变幻成的湛蓝,蓝天、
白云、一望无际湛蓝的海、远处逐日而去的海鸥,眼前是如梦幻般的画面。
这一次看日出,却完全是个意外。那是随一个朋友到山村去探望他的一个长
辈之后,第二天要赶回城里。那个山村很偏僻,坐火车要起很早走很长的山路。
那天我们天不亮起身,吃过简单的早餐,就上路。天很黑,我们打着电筒,
顺着山间的小路慢慢地行走。山风吹过,微微地有些凉意,四周黑幽幽的山峰投
射着巨大的影子,把整个山道包围着,象是一座座迷宫,让人老是走不出他的阴
影。远处零落地传来几声狗叫,整个山道上,就只听见我和朋友脚步声,和彼此
喘息的声音。几十里的山道,路很崎岖曲折,天在下着小雨,薄薄雨雾,就迷漫
在空气中,更使得山道显得那样漫长和寂静。人在山道间行走,显得既孤单又无
助,我不禁对城市的环境有些留恋。
正在踯躅而行的时候,就感到天空有些微微的亮光,随后那亮光逐渐扩大,
东边天空有一抹从黑色变成了靛青,又从靛青变成了微红。很快也不知从哪一刻
开始,东面的那一片天空都被染红了,就象有什么在燃烧一样,再一转眼,整个
天空都明亮起来了。一轮眩目的太阳就那么突然地,一下从地平线上直透而出,
无比的耀眼。黑夜象是被滚水浇过的积雪一样,迅速消退得无影无踪。天空象是
被过滤了般的清明,眼前出现的一幕景象让我心间一阵激动。在那一刻这山间是
那么的美,我已经忘记了观看日出,被日出之后这宁静的山间景色所深深吸引。
在那一天清晨的山间,寂静而安宁,山道上飘满野花和清草的芳香,各种不
知名的小鸟和虫子在鸣叫。细雨如丝,山林间袅袅升起一阵薄雾,远处一条小河
环绕。淡淡的薄雾,如纱幕般的细雨、寂静的山林,远处的小河,飞翔的小鸟,
还有山道上的行人,都被染上了一层金色,山色搭配远处的河水是如此美丽。没
有其他的声音,只有清晣的脚步声,还有虫鸟鸣叫声。这一切在那天,是那样出
奇的美,就宛如一幅水墨浸染。
离开山道,来到公路的时候,我看着身后的山色有些不舍。山色如有灵性,
也似乎紧挨着我,不愿让我归去。那一刻,我感到了我的魂被留在了那里。注目
良久,我深深地呼一口气息,象是要把这一幅图画刻在记忆里,把这里安谧宁静
味道记在心里。
事隔多年再也没有去过那里,但次日出的景象却深深地印在了我脑海里。每
次想到日出的时候,我没有想到在山巅看日出的景象,也没想到在海边看日出的
景象,唯独会想起那天在山道上看见的情景。我想是因为自己亲身经历了在黑暗
中寻找光明的过程;亲身体验了当阳光洒下,一切阴霾被震荡一空的情景。最重
要的是我看到了置身在阳光下,那一片平凡的野花和清草、薄雾和细雨、山林和
小河,飞鸟和行人瞬间变幻的模样。难忘在那金色的阳光下,淡淡的薄雾,如纱
幕般的细雨、寂静的山林,远处的小河,飞翔的小鸟,还有山道上的行人,那一
幕如诗如画的美妙图景,这种触动已经切入到了我的灵魂深处,再难抹去。
每当心里想起的时候,感觉人又去到了那里,心里觉着特别的亲近。感觉那
道如水墨浸染的画卷,似乎就一直掩藏在这心里,不曾离去。虽然远隔着岁月,
但那幅画卷就鲜活无比地出现在眼前,那种安谧宁静味道似乎伸手就能触摸。[/color]
ssamjangx 2012-11-20 16:48
[b][color=Red]【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有感】
作者:yyabcd123[/color][/b]
[color=Blue]关于方鸿渐
作为文章的一号男主角,钱老先生在此人身上花了不少笔墨,对他的描写更
是淋漓尽致,入木三分。方鸿渐作为时代的代表可把他特性分为8种:⒈不学无
术,内心空虚靠假文凭混日子的骗子;⒉不关心国事沉溺于爱情无聊的人:⒊中
国模式的「挣扎于夹缝中间」的「寻梦者」;⒋中西文化撞击下弱智型的积极分
子;⒌二重组合的主体知识分子;⒍典型现代人;⒎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典型代
表;⒏想坦诚生活确偏偏命运多舛的多余人。
方鸿渐,他出身于江南某县一个封建大家庭大绅士家庭,后来游学英法德大
学。淡泊小气的民风和传统的文化熏陶加上欧洲文化知识和生活方式的多多少少
影响,是他形成了独特的性格特点。他懒散无用,在大学读书从社会学系转到哲
学系又转到中文系;到欧洲留学又是四年间换三国家的三所大学,随便听课,毫
无专攻;他懦弱,读中文时,由家里做主订了婚,他漠不关心;上大学后羡慕同
学的自由恋爱,不满家庭包办婚姻,壮胆写信到家要求解除婚姻,而父亲回信痛
骂一顿,使他吓得连忙回信讨饶解释。论实力,方鸿渐在国外一点也没学到,看
看自己存款不多,忙花钱买了张子乌虚有的美国克莱登法商专门学校的假博士文
凭,回家交差,光宗耀祖。
除了这些他对女性既自卑狭隘又清高孤傲,玩世不恭;所以他可不是一个正
经的人,除了私买假文凭,更和鲍小姐在船上鬼混,什么「为势所迫」及「男人
的天性」不足以遮盖如此陋行,可耻!自以为得到鲍小姐,自己占便宜,但见她
那位秃头夫婿后才明白,自己遭她玩弄于股掌,可悲!在苏小姐面前,他又感到
自卑,而又狭隘的认为「有头脑有才学的女人,是天生了解愚笨的男人向她倾倒
的」,而清高孤傲又使他不愿对他颇有爱意的苏小姐就范。在受到苏小姐挑拨和
造成唐晓芙误解和责罚后,他自卑地「觉得自己可鄙可贱得不成为人」。不知是
否近朱者赤,方鸿渐在与苏小姐交往时,显得清高自重,更有「平行线,无论彼
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来成为一体」的妙论。
对事业,方鸿渐得过且过。回国后,在丈人的点金银行里无所事事,气闷无
聊;在三闾大学教书,备课充分,上课不起劲。但却介入帮派之事,鄙视欺世盗
名;到报馆资料工作后,《主妇通知》栏目缺稿,他就找一本旧的《主妇手册》
,每期抄上七八条应付了事。所以可以说方鸿渐是个不好不坏,无能无用,可怜
平庸的知识分子。
关于苏文纨
苏文纨作为一名自视甚高的形态在文章中出现,但细心的人会其实发现她是
一个到法国一研究中国文学的论文获得法国文学博士学位,把德国民歌翻译成中
文作为自己的诗歌创作,矜持虚荣,矫揉造作,世故尖酸的大家闺秀。
文章在描写苏小姐的外貌中这样写道:「那个戴太阳眼镜,身上摊本小说的
女人,衣服极斯文讲究。皮肤在东方人里算得白,可惜这白色不顶新鲜,带些干
滞。她去掉了黑眼镜,眉目清秀,只是嘴唇嫌薄,擦了口红还不够丰厚。假使她
从帆布躺椅上站起来,会见得身段瘦削,也许轮廓的线条太硬,像方头钢笔划成
的。」从这一段中,表面看上去似是赞美,其实已把她的性格交代的一清二楚。
「嘴唇嫌薄」,典型尖酸刻薄的形象,「线条太硬」,也从另一侧面说明她心肠
硬狠。在爱情方面,苏小姐则从冷若冰霜,善于挑起男子为她而战的姿态出现。
她选丈夫。不是选所谓的「乘龙快婿」,而是选一个易与控制的,比较没用的男
人。因此她选中了方鸿渐,虽他也有「博士」之名,但苏小姐深知其中底细。当
她知道她堂堂女留学生输在唐晓芙手上是,其自尊迫使她为曾经的自做多情挽回
面子。这样方鸿渐的「失足」就变成他和唐晓芙情变的主因。从这又可知苏小姐
是个工于心计,虚伪做作的人。
关于其他人
赵辛媚作为方鸿渐的朋友,在小说中算是颇为正常的一个。他神气活现,投
身官场,留洋学的是政治,较有政治家的见地和风度。他为人热情大方。缺点在
于有时候故意拿腔作调,摆弄政治家派头。
孙柔嘉是小说中岁貌不惊人而专横刻薄另一个较有心计的角色。对一个她还
算倾心的男人,女人耍点小心计不足为怪。方鸿渐相当需要一个像孙柔嘉这样内
揉外刚颇药铺主见的内助来克服他自身遇事彷徨患得患失的毛病。可是,他们的
婚姻掺入了太多旁人的因素,这就使得一个好好的两个人的婚姻在其他人的参与
下最终分道扬镳。《围城》中也曾有类似的描写:「许多人谈婚姻,语气仿佛是
同性谈恋爱,不是看中女孩子,是羡慕他的老子或哥哥。」
许多人看此书是会注意到,唐晓芙是小说中唯一未染上被嘲讽调侃的人物。
她的纯真善良比起苏文纨,孙柔嘉那些有心计又清高的女性来说,她算是一个了
不起的人物了。「她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
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得嘴谗,仿佛是好
水果……」一系列级高的评价传达着一个信息,即她是一个没有被上海这个物质
社会污染,没有经历过男女情感风云的美丽,飘逸的少女。「清水出芙蓉,天然
去雕饰」足以好好形容她一番了。
至于其他人,描写虽然不会很多但讽刺却一直贯穿。褚慎明本作为哲学家应
是修心不怕死,把名利看淡泊。而实则却是个性格虚伪,攀龙附凤,追逐名利,
追逐女人,怕死的人。也有竭力包装吹拍造谣,告密陷害的教授陆子萧;有结党
营私,善弄权术的系主任汪处厚等。无一不表现出当时人性的种种丑陋与罪恶。
关于《围城》
有句话:婚姻象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但小说《围城》
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与婚姻,好象凡事都如此。读《围城》就象是抚摸藏在棉花下
的刀尖。粗略的看并不觉得有吩咐次,当逐渐慢慢的细读是才被这刀尖所刺痛。
此书的魅力倒并不仅仅结识了某种哲理,更在平时它的具体表现。回国路上
湘西道上,三闾大学,入而出、出而入的两番上海,名义岳家,父母家,自己小
家……种种「是非窝」,「围城」中人在各种背景、纠葛、情势之下的可怜、痛
苦、感伤、窘迫、可笑、自私怯懦、卑劣、尴尬,当然还有余缝中的快乐。《围
城》显示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待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
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
关于钱钟书
钱钟书的讽刺幽默是出了名的,在《围城》中更加显而易见。开头没多久,
就有这样一句描写留学生的话:船上有几位,有在法国留学的,有在英、德、比
利时等国读书,到巴黎去增长也生活经验,因此也坐法国船的。如此留学生,都
把经历花在吃喝玩乐上,不就体现出嘲讽了么?在叙述苏文纨的文凭是有这样一
句话:在里昂研究法国文学,做了一篇《中国十八家白话诗人》的论文,新授博
士。乍一看,似乎并没什么不妥,但仔细想想却存在问题。明明在法国留学为什
么要写有关中国诗人的论文呢?这种类似的讽刺在小说中有不少。初了讽刺,幽
默也是钱钟书的文笔特色和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
观赏的情趣。这种讽刺中的不乏幽默不是很值得我们好好品尝吗?[/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