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幕幕 2009-7-13 18:13
[font=宋体][size=3]俺期待,刚才又回味了一遍 提点意见...
文章增加点悬疑和铺垫 最好是把剧情连贯起来,让人看到结尾会有恍然大悟的感觉[/size][/font]
[font=宋体][size=3]其实一篇一篇的推理搞成单个的故事,在成色上或许会不足吧![/size][/font]
[font=宋体][size=3][/size][/font]
[font=宋体][size=3]再有!老翁能不能把原先老鹰,那些证据引用一下 这样看起来比较清楚一些![/size][/font]
[font=宋体][size=3]还有最好用宋体:lol: [/size][/font]
刌云剒月 2009-7-13 18:15
看完了。
思路真的清的没法说,写到这种程度,功力火候真的很厉害。经验肯定是有的,要是我,这么长我都晕了。大纲主线和暗线都被老鹰很谨慎的铺陈成功了,唯一一点瑕疵就是我觉得结局太简单了。
这篇文章看着让我想起来一个刑警写的文章,文章中多数是查案,推理只是少部分。但是这种事实性特别强,所以这是我说的老鹰一个需要加强的地方。
而我更偏向喜欢另外一类,神秘加逻辑推理十分强悍的那种,比如说鬼马星的《纽扣杀人案》之类小说,或者是《人肉搜索》中推理性特别强,并且情节惊险程度能吸引我我不停的看下去。所以这是我的另外一个建议,嘻嘻。
笑纳,红心1个。
霸王鹰 2009-7-13 19:07
回复 22楼 的帖子
多谢点评,其实我不善于写悬疑的东西。这个是偶尔灵机一动要写律师的情节。无罪辩护这个题目已经限制的相当死了:也就是必须要翻案。本格推理的东西太难写,要写的引人入胜极其困难。我的本意是弱化调查,加强法庭辩论的紧张感。不过写来写去还是有点平铺了,下一部会尝试着强化剧情和感情这条线的。男主角就是“我”——律师周扬,女主角就是刑警王燕,第一部:初出茅庐,指的是他们两人都是刚刚入行。以后的故事发展会渐渐的出现一些新的具有独特个性的人物。并且会延续下去。系列案件发生的地点限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涉案人员每部都变,但是办案人和一些绿叶角色差不多就是那四五个人,我准备这样着手,推理的故事要多少有多少,就是要写的好看并不容易。
[[i] 本帖最后由 霸王鹰 于 2009-7-13 19:09 编辑 [/i]]
往事幕幕 2009-7-13 19:18
[font=宋体][size=3]不怕慢慢来..[/size][/font]
[font=宋体][size=3]
俺绝对支持你,慢慢写这东西...
一来沉寂下自己,好构思文章
二来也不要自己太多压力,心情放松了 思绪就会比较放得开!
俺有时候看书,最喜欢看反派角色!鹰兄是不是给整出来个比较邪恶的:lol: !理论上上本书的被告
顶多就算个,小角色!
[/size][/font]
霸王鹰 2009-7-13 19:33
回复 24楼 的帖子
第一部当然不会出大BOSS,后面出现的会越来越邪恶,稍微透露一下个人的构思。还会出现专门和律师对着干的人,也会出现一些复杂性格的角色。而且我们的男主角不但会遭遇情敌,还会遇到其他的美女追求。虽然在办案方面天赋异秉,但是在感情方面却有些……:lol:
刌云剒月 2009-7-13 19:36
有些期待,嘿嘿~
继续写,俺继续看。
不过写那么多,俺都替你觉得累,真想再来两红心给你~
往事幕幕 2009-7-13 19:40
幸亏我早有准备 搬了个椅子坐在前排!
不然后面估计我就会淹没在茫茫人海里面...
为啥我不是2楼:s_1:
陈耳东 2009-7-14 16:01
鹰兄高才!而且一发就是三万多字,看得真过瘾。期待后续。
虽然文章是断案辩护,但是生活气息很浓。人物对话真实自然,且非常细致。
就连每个人见面的寒暄语也是一丝不苟。
情节也是曲折离奇,开篇一位美女老师就死了,凶手也已抓住,但是疑点重
重。是谁杀了她?吸引着人们看下去。
推理很严密,对于一些常识的介绍,也很让我这样的小白受益非浅。
越看文章,越觉得这完全是个色文素材呀。有音乐天赋的美少女跟有才华但
心术不正的老师。心地善良的女行警和初出茅芦的律师,这全是H的元素。哈哈。
通过假设反证,冲击夏千行的心理防线,跟证人夏千行的对话太经典了,可
以拍电视剧了。
对王燕的塑造很成功。热心、漂亮、不拘小节、青春活力、娇美可人的形象,
实在是男人杀手!周扬律师快挡不住了吧。搞个淡色文吧。呵呵。
整个文章读来很好,只是感觉语言有时太口语化。平淡地叙事,把我的一切
行为似乎全要表现出来。我的行为介绍得太细了。跟小马打球那段,我还以为能
有什么料呢,其实没有。只是引出了林晓雨。
语句再干脆一些就好,举个例子:" 问明注意事项之后,我就出发了。我首
先骑着自行车到C市法院,拿到了起诉书的副本。又打听了一下看守所的位置,
听说在市郊,骑自行车来回要5个小时,我一看已经下午了。恐怕时间来不及,
于是就先回到事务所。王所长不知道去哪里了。我就打开起诉书读了起来。"
太多的我这样我那样了,是不是能改成这样:" 问明了注意事项,我就骑自
行车出发,到C市法院取上了起诉书副本。一打听,看守所远在市郊,骑自行车
来回至少要5个小时,此时已是下午了。时间已然来不及。回到事务所,王所长
不在,我就打开起诉书读了起来。" 原来是120字,改成了97字。班门弄斧
了,鹰兄面前扑腾小翅膀搞飞行了,呵呵。愿鹰兄越写越好
霸王鹰 2009-7-14 16:22
回复 28楼 的帖子
是,因为文章没有修改,直接写完就发上来了,自己看了也发现有很多地方的语言太不精炼。以后会注意的。
佐羅 2009-7-14 18:32
来看英才的大作喽!其实昨天晚上看,回复是后突然掉线。上去网,一阵郁闷!
人物描写的很深入啊!我现在还在回味文中两个大美女,一个成熟的,一个清纯未婚先孕的:faint
看见榔头这节,让我想起一件事,是关于指纹的。
E带刀去砍X,结果被X夺刀将E砍死。公安机关在做技术鉴定,提取指纹时。发现E的指纹在下面,被X的指纹覆盖。最后判了个自卫过当!
里面确实有很多业内的常识,让我想起很多往事!
口语化,大众化,大家喜欢才是硬道理!不必过于强求一些东西,也会失去自己的风格。
愚见!
霸王鹰 2009-7-14 19:18
回复 31楼 的帖子
未婚先孕的以后就不会出场了。:lol: 虽然绞尽脑汁想了两条线,但是第一部的结局我并不满意。收尾太仓促了,而且有点不太可信。其实我开始准备用另一种方式来揭穿真凶的(那种方式铁证如山,而且我也预先做了一点小铺垫,细心的人可以找找),但是后来想想也不大现实,而且比真凶在激动情况下说漏嘴更不现实。所以忍痛砍掉了。有兴趣的可以在文章中找一找我的那个铺垫,然后猜猜我准备的第二种揭穿真凶的方式。提示:那种方式下揭穿的话,主角就有超凡的洞察力了。
西风吹梦度关河 2009-7-14 21:52
我喜欢未婚先孕的,居然不再让出场,可恶!:wad30
往事幕幕 2009-7-14 22:41
俺强烈要求,原文中那些原来引用 还用引用来表达这样有层次感:teeth
老翁给设置 设置
kklonely 2009-8-3 21:22
写的太多了,我得看两天,纯支持一下,支持完再看贴去
amwsfc 2009-8-30 16:08
可能我说话太直白了些,但希望能对楼主的创作有所帮助。整个文章架构严谨,通顺流利,进程把握得很好,但是在情节上,自我实现的成分很大,处处见伏笔,悬疑没有能够灌穿下去,可以说看了前面,基本就知道下面了,我个人觉得只有案情的悬疑真相大白控制得越深入越持久,文章的紧张精彩程度才能得到更好的张扬,读者的印象就会越深刻。
zhange140 2009-9-11 13:44
一口气看完了,写的真好,虽然眼睛看的都红了,哈哈,支持一下!继续出更精彩的作品
lshilshi 2009-9-12 00:48
同上,一样支持你
可能法律意识不强吧
我是一直认为律师是为有钱人服务的
穷人能请得起律师?
另外,律师都是做无罪辩护吧
起诉都是检察院的事情
LOON1204 2009-9-21 05:48
我的天哪,写了这么多,慢慢看了,鹰兄很有才啊,支持你,送红心!
gajing 2009-9-26 08:13
很有才,描写得还挺详细的,心里,故事情节,就连现场图片的投影影响都作了很多叙述,赞!
JUSTFLY 2009-10-14 11:54
简单点说,我不是想挑刺,不过作者的文章有点意想的成分。
1、文章的写作时间是今年,可是呢从几年以前我们国家的律师证就从考核制变成了资格制,也就是说过了思考之后要在律所签约实习一年,同时在司法局登记,满一年才能给律师职业资格证。
2、死刑犯与律师见面是要花钱的,一般的第一次会见是5000元,第二次是8000元,其余的就不了解了,这笔钱是由凡人家属出,没钱是不可能见面的。所以根据文章中提到的第一次接给杀人犯辩护的案子,根据作者的情节,显然她家负担不起这笔费用。
3、会见是有人监视的,律师是不允许有串供、暗示、过激的语言的,这个会被负责看管的人制止的,所以这个情节很不真实。
4、引用(王所长说:「侦探是调查和分析的人,找到线索,进行推理,破解案情,找出真凶,是侦探的职责。律师则更多的是法庭辩论,在别人的证词和证据中找出漏洞,给对手致命一击,即使你没有铁证,但并不代表你就失败了。我听了你的叙述之后,觉得你们分析的合情合理,符合事实。唯一缺少的就是直接证据。但
是别忘了,还有法庭。到时候该怎么做,就要靠你自己了。)这个基本就是在误导人,在我们国家现在这种审判模式下,如果没有直接证据,审判长不采信,你说的再多都没用,而且审判长可以打断你的思路,辩护人却不能打断他。通常情况下,没有直接证据的时候,律师都会找可以减刑的情节,只要打成一项,一般有钱的人都是收1000000元一年。所以开头说的照着念,不太现实。
5、公安局的物证这么随便就拿着了?过于顺利了吧!我在公安局工作那会,谁要是想要点东西得层层报,而且物证室居然没人看着,就那么随便拿东西,虽然我过公安的表现有点一般,但是杀人案的物证他们可不敢乱整。
6、审判程序。书记员说:全体起立,有请审判长、陪审员。传递证物的人不是审判员,是书记员。
7、法庭纪律是禁止喧哗、保持安静,可是文章中多次出现哄笑和哗然。
8、辩护的第一条,逻辑不严禁,之前的话是不能证明他没有犯罪动机的,用逻辑学叫大项不能证明小项。
9、开庭之后禁止入场,那俩人能进去,门子挺硬!还有就是那句,法庭纪律:禁止喧哗。要是谁都能在法庭上这么大喊一声,那还怎么审判了。
10、案子结的有点太草率了,正常的司法程序是,先要判夏千行死刑,然后再判张四清无罪。一般来说都是先抓了夏千行,张四清择日再审。
11、强烈建议楼主学下刑法,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定罪。夏千行还没审,怎么就成了杀人犯了呢,他也就是犯罪嫌疑人。
我不是故意挑刺,只是我就是学法的,碰巧再检察院实习过,又在公安局工作了4个月,我大学的老师又是律师,所以知道点,只是给作者点建议,希望你能把文章写的更好。
不过说实话,在我们国家现行的审判模式下,律师的地位真的不怎么样,没又想象中的那么牛,作者这篇文章中有些地方脱离现实又点太远了,所以呢,建议作者如果真的想写这类文章,就少看点港台法庭辩护的电视剧,看看法条就行了。推荐你几部法律,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这些就差不多了,还有特别是法庭上,别拿群众的反应烘托气氛,无论是我国还是外国,法庭喧哗都是不允许的,你所说的情况只能出现在脱离现实的电视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