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w1105 2008-7-23 12:23
葫芦岛充气娃娃开妓院究竟合不合法
一个昏暗的房间被分隔成了十来个包房,每个包房里都有一名赤身裸体的男子抱着一名全身上下没有一根线的年轻貌美的女子在疯狂的“运动”着。这是记者在葫芦鸟市一个公开营业的“消魂苑”里所看到的情景。这个就设置在葫芦鸟市最繁华大街上的“消魂苑”也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警方已经在这个消魂苑里抓获了7个“现行”,但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无法进行处理。
暗访“消魂苑”
昨日,记者接到一个神秘地电话,电话中一名男子说,葫芦岛市最繁华的中央大街有一个公开营业的妓院,警察已经去了几次,但是这个妓院现在仍然公开营业。
记者立即来到消魂苑进行暗访。记者在中央大街上果然看到了一个写有“消魂苑”的休闲娱乐场所。记者进入消魂苑,一名女子迎了出来,问记者是不是来这里消费,并对记者说,这里各种年龄段的美女都有,有白领、有青春女学生,也有俄罗斯女郎,可以随便挑选。接着记者被带到一个房间内,一进入这个房间,记者吓了一大跳,里面都是熟悉的女明星,有巩莉、张蔓玉、林青霞、张子怡还有现在正红火的“超女”,但是记者到跟前一看,原来都是塑胶模特。老板看出记者一脸疑惑,便过去在林青霞的胸部摸了一把,林青霞立即开口说话:“讨厌!”老板说,他们这里实际上是一个用塑胶女模特供一些男士“作爱”的地方,只要顾客跳上一个模特,就可以把模特带到一个包房。
跟模特作爱?记者简直难以相信。老板说,他们的模特都是特殊塑胶制作的,手感和人体完全一样,模特大小也和真人一样,而且模特里还安装有电脑控制的发声系统,会随着顾客对模特的动作发出各种声音。老板还脱下了张子仪的裤子,记者看到,模特的生殖器和真人的也完全一样。
在记者保证为顾客隐私保密的承诺下,老板将记者带到一个房间,房间里是一个高清晰的电视,原来这是一个监视器,清晰地反映了每个包房里顾客的行为。记者看到,房间里的顾客都正在和女模特作爱,记者感觉这些顾客非常投入,完全是和正在与真人作爱一样。而且在作爱时,女模特还发出各种呻吟声。在消魂苑门口,记者看到一个顾客消费后满意地离去。
警方对此无可奈何
记者随后来到公安局的治安大队,治安大队大队长张和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到那里进行了两次行动,这个消魂苑已经存在一个月了。这个消魂苑实际上和妓院差不多,每个顾客每小时收费20元,实际上是一种变相卖淫。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必须是在两个人之间发生,人和塑料人之间这种行为无法认定为卖淫嫖娼,我国法律也没有对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进行界定,所以公安机关无法处理。葫芦鸟市的张律师说,我国法律规定,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公民就有权去做,我国的任何一个法律都没有规定人与塑料人之间的“作爱”行为违法,所以消魂苑的经营活动就是合法行为。张律师说,消魂苑实际上不是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实际上是在提供一种娱乐消遣的方式,虽然这种方式现在还难以被很多人所接受。消魂苑的老板对记者说,他没有想到开业以来他的生意这样火爆,他现在正在准备扩大经营规模,设置女宾部。女宾部将请来周润发、成龙等男明星,当然也都是男模特,老板相信女宾部也一定和男宾部一样红火。“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追星的愿望。”老板说。
[url]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9d3b9e0100a1fs.html[/url]
a8651444 2008-7-23 12:47
其实我感觉这样不错啊
为什么一定要抓啊
有些人总是有那样的需求啊
充气娃娃都可以买那个就等于不要卖租给你而已
jindiao 2008-7-23 15:01
不应该合法,但是现在法律空白,希望以后法律能对此作出反应,建议人们可以自己买回家悄悄玩。
q12w 2008-7-23 15:48
营业执照是怎么批下来的?
现在说是法律空白,呵呵,你们看着,只要外国记者把这事捅到国际上一曝光,呵呵,立刻,当局就会从现有法律中找出一条来把这个妓院关了!
我也很好奇,这家妓院的营业执照是怎么批下来的?
zihan1983 2008-7-29 00:55
这就是传说中的钻法律的空子。一般律师就干这个。说明现在的普法教育不错啊
nb998 2008-7-29 11:33
我还是赞成的。只要把卫生搞好就可以。只是想知道带套吗?
kevin911 2008-7-29 12:42
咱们国家还是不适合搞这种东西,毕竟国情跟别的地方不一样嘛,无法向其他发达国家一样到同等的开放程度,所以这些东西还是不要出现的好
sumyun 2008-7-29 12:54
中国真正的妓院比网络上的黄色网站还多
何况是这种并不出卖灵魂的塑料人
wjt197202 2008-7-29 12:58
在中国有一些人就是钻法律的空白点,现在看来人有这种需要也是正常的行为,他起码满足了一些人对明星的一些期望啊!只要法律上没有规定,大家放心大胆的玩吧!
2003f 2008-7-29 14:22
其实这怎么说呢,因为是假的人,够不上犯罪呀。你怎么抓,什么法律也没说这条呀。
tianan123 2008-7-29 18:30
这个问题我倒觉得不算卖淫嫖娼。不过他使用那些明星的肖像,是否侵害他人肖像权,我看这不属于刑事范畴,应该属于民事案件,不过同样违法哦,既然已被曝光恐怕很快就会有官司上门。小样,成龙大哥都敢仿!:huffy
sj726 2008-7-29 19:04
如果这种出租充气娃娃也算卖YIN,那自己买充气娃娃不是包二奶了
jay-aka 2008-7-29 19:35
“假装”,都只是一种假装罢了。
国家不批准开妓院中国就没有妓女?
含蓄不谈性中国人就不做爱?
男人不上妓院就等于不好色?
不开办妓院就等于中国人高尚到没有把金钱和性挂钩?
一切都只是假装,大家都只是心照不宣而已。
wj0417 2008-7-29 19:55
这家店老板真聪明,这种方法也想得出来,真是太有才了
gm730224 2008-10-6 18:12
咱们国家还是不适合搞这种东西,毕竟国情跟别的地方不一样。
xuejin22 2008-10-10 21:51
朋友这地方具体在葫芦岛哪啊?能具体点,好联系吗?看看欣赏一下:excellence
cttw 2008-10-10 22:06
中国的国情使黄不能合法化,只能以地下的形式出现。至于充气娃娃拿到公共场所营业,这里有法律的真空。没法律依据,他不好下结论合法不合法。
haohao76 2008-10-10 22:11
同意这种观点::excellence 我国法律规定,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公民就有权去做,我国的任何一个法律都没有规定人与塑料人之间的“作爱”行为违法,所以消魂苑的经营活动就是合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