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fire23 于 2013-10-2 09:43 发表 
不要动不动就拿西方那套,西方那套就是正义的,就是符合人类本性要求的么,看看挪威的杀人狂布雷维克,共致死77人、伤80多人。之后没有死刑的法律怎么判,将被单独关押在挪威首都奥斯陆郊外的高安全性监狱中,单独住 ...
法律不是正义,也不是真正公平的。法律是保证国家秩序的规则,既然制定了,就要遵守,不能有人情夹在里面,否则就没有权威性了,谁还会遵守?
挪威遵守了法律,没有判那个人死刑。中国也遵守了法律,判韩磊死刑。这两个事其实性质一样。
当然如果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了刑法,但那也是修改以后的事了。现阶段这个判决是符合法律的。
据说杀人的80%以上都是激情犯罪,所以说冲动是魔鬼啊。
如果真要是对激情犯罪从轻发落的话,势必会增加犯罪。神经病是需要专家鉴定的,这个一时冲动,无法鉴定,而且也无法证实。
楼主还犯了以貌取人的错误,外表是不能作为判断依据的。
死刑现在貌似在国际大趋势下有点过时,我也觉得取消死刑更人道些。
但是不管有没有死刑,法律的目的是保证遵纪守法的大多数的正常生活。
对违法者必须有所惩处,如果废除死刑,我希望能增加终身监禁,对这种经常冲动的,杀人可能性比较高的,进行终身监禁。
或者对他进行植入芯片,终身监控,比如禁止喝酒,禁止嗑药,禁止一切可能导致冲动行为。
如果想要喝酒什么的,就会电击,或者释放神经毒素,使他失去知觉,和行动能力,当然不会要命。
可能有人觉得这些手段更没人性,让人生不如死。
但是这只是为了保证让他不再犯罪,只要他正常生活,就不会受到惩罚。